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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达案和解 10公司赔11亿美元
旧金山联邦法院29日同意控辩双方达成的庭外和解协议,包括台湾「友达光电」、「中华映管」及「奇美实业」及日、韩等国共十家公司,同意就非法共谋提高液晶显示器(LCD)产品售价共赔偿11亿美元。赔偿金当中包括向全美消费者退回每件商品25元至200元不等的现金。

过去五年来代表消费者向十家公司提出民事诉讼的旧金山执业律师李荣华,唿吁曾于1999年至2006年间在美国购买LCD电子产品的消费者,赶在12月6日截止日前,透过网站申请退款。

在庭外和解协议下符合申请退款的产品,包括装有LCD萤幕的笔记型电脑、桌面电脑萤幕及LCD电视机等。同意赔偿11亿元除了三家台湾公司外,另外七家全是日本或韩国公司,包括Hitachi、Sharp、Toshiba、Epson、Samsung、Hannstar和LGD。

联邦司法部于2007年根据反垄断法案,对十家电子公司的行政高层提出刑事起诉,其中只有台湾「友达光电」公司的五名主管否认控诉,其他九家公司的多名负责人都已先后在联邦法院认罪。

在今年初的审讯中,「友达光电」公司五名主管中有两人被定罪,两人被裁定无罪。其中梁兆龙因陪审团无法达成一致的协议,目前正在旧金山联邦法院重审中。

联邦司法部对日、台、韩等十家公司提出刑事罪名,导致全美24个州及华府地区的消费者纷纷提出民事诉讼。这24个州都有相关法例禁止厂商垄断市场,非法抬高售价。

李荣华代表旧金山湾区消费者提出诉讼。他指出,在经由联邦法院核准的庭外和解协议中,11亿元赔偿金扣除律师费用后的余款,将全数退给消费者。

至于每名消费者可获发回多少现金?李荣华说,将视乎提出申请的人数和产品的价值分配。估计每台电视机、电脑萤幕获发的现金,由25元至200元不等。

鑑于大部分消费者不会保留多年前的购物收据,和解协议规定申请退款者若无法提供收据及任何文件证明,必须上网申请,提供相关个人资料。网址:https://Lcdclass.com/FileAClaim.aspx。免费查询热线:1-855-225-1886,或可电邮到info@Lcdclass.com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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