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精神病患闹事 找警察不妥
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艾尔蒙地越裔居民黎科(Khoa Le,音译)月前与警方争执时突然猝死,与今年初在罗斯密亚太家庭中心因精神病发作而被警方击毙的越华裔精神病患黄梅(Jazmyne Eng),颇有相似之处。执法人员面对有精神问题的执法对象时,是否存在用武过当问题,引起各界强烈关注,专家指出,此类悲剧集中反映出警方在处理精神有障碍的执法对象时,缺乏相关的专业训练。

南加大医学院精神疾病、法律与行为学专家Dave Meyer指出,虽然民众从小受到的教育是,「有危险找警察」,处理精神病患时,大多数人往往也会选择报警,但更多时候,报警可能是最坏的做法,因为「警察可能是最不具备适当处理此类事件手法的求助对象」。

洛杉矶酒精与药物滥用控制中心执行主任Brenda Wiewel指出,执法人员所受的训练是「控制与保护」,「他们准备的是处理有攻击性的对象,以及保护自己和旁人」。但精神病患面对警察时,往往会错误理解警方问话,或错误认知警方的某些信号,以至于对峙很快升级。

加州精神健康协会执行主任Rusty Selix指出,精神病患往往多疑,对其他人非常不信任,当面对带着武器、企图制服他们的警方,情形更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如果一个人不遵从执法人员的命令,他们所受的训练就要求升级武力。但精神病患面对越多强迫,反抗性就越高」。

意识到这些问题,部分执法机构已经开始设立专门小组,处理涉及精神病患的特殊案件。洛县警局、洛市警局、巴沙迪那警局等与洛县精神健康部门已签有合作协议。但这些小组人力资源十分有限,以洛县警局为例,设于南艾尔蒙地的精神鑑定小组仅有六名受过至少40小时精神疾病处理训练的警察组成,每当接报出警,都会有一名精神健康部门的专家同行,不过小组工作时间只有每天上午10时至晚11时,却要负责超过3100平方哩的洛县警局辖区。

Meyer指出,相比大警局,包括艾尔蒙地警局在内的小城市执法机构,往往没有专门人员处理牵涉精神病患的案件,也没有足够经费设立这样的小组。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