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搭巴士、地铁需带证件规定 违宪
纽约市联邦法官波拉克(Cheryl Pollak)22日裁决,纽约市捷运局(New York City Transit)允许警察要求地铁乘客出示身分证明的规定,「含意模煳且违宪,鼓励蛮横执法」,违背联邦宪法,因而无效。纽约州在过去十年间有超过6500人因为未带证件上车在警察临检时被开罚单。如今,地铁和公车乘客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向警察出示证件。

这项裁决针对两名「古董火车迷」巴瑞(Steve Bary)及柏克哈特(Michael Burkhart)提出的诉讼,他们于2010年8月21日在皇后区一个地铁站拍照,遭到警方拦阻。警察先称禁止在地铁系统拍照,当巴瑞反问这是根据哪一条规定,警察非但不答,还要他出示身分证明。巴瑞报出姓名和地址,但未出示驾照,结果警察把二人戴上手铐,搜身并逮捕,在候车室拘留约半小时。

警方最后向巴瑞和柏克哈特开出「非法擅自摄影」罚单,巴瑞还被加开「违反捷运局规定未能提供身分证明」罚单。尽管罚单后来取消,但两人决定兴讼。巴瑞为铁路杂志工作,此后不愿再到纽约市地铁系统拍照。事实上,民众在地铁系统内是可以拍照的。

2011年代表两人向法院上诉该法不合理的纽约公民自由联盟(NYCLU)表示,此一裁决是民众自由权的胜利。该联盟律师希洛斯表示:「人人可以自由行动,无需出示任何证件,这是美国人的基本权利。警方应好好学习宪法,停止骚扰甚至逮捕行使基本权利的美国公民。」

根据纽约州运输法,所有搭乘巴士以及地铁的乘客都需要携带证件以供查验,一但被查验时发现没带证件,最高可处100元罚款以及需要到刑事法院出庭或是前往捷运裁定局(Transit Adjudication Bureau)裁定。这项规定不仅民众不知,连警察也一知半解。波拉克表示,如果依照该法的表面词语来解读的话,警察甚至可以询问地铁或巴士乘客的银行帐号、身高体重,这样的法条有违美国宪法保障人权自由的条款。

纽约市捷运局的发言人表示,仍在审阅和评估联邦法官的裁决。

宪法保护的是公民,移民可不要高兴得太早。无论是永久居民或非移民身分(签证)持有者,联邦移民法都要求随身携带正本的移民文件,包括绿卡、带有有效签证的护照以及移民局发放的I-797身分批准通知书等。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依法可在边界100哩之内,对任何行人或任何交通工具上的乘客进行身分检查。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