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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伟民伪钞案要求重审
在辩护律师提出要求重审的动议下,被裁定使用伪钞罪名成立的旧金山华埠「源兴钟錶金行」老闆暨中华民国侨务委员郑伟民(Peter Cheng),4日获法官同意延后判刑,因罹癌正接受化疗的郑伟民在庭外再三坚称他清白无罪。

郑伟民于今年8月底被陪审团裁定四年前非法使用361张100元面额伪钞罪名成立,旧金山高等法院原定4日宣判。判刑前一天,他的辩护律师安巴维(Robert Amparan)代表郑伟民提出动议,要求重审此案。

安巴维4日在庭上同时要求法官将判刑日期延后,以研究郑伟民是否有权获得重审机会,有关的要求获得法官接纳,并安排于明年元月6日听取控辩双方的辩词,以决定是否重审。

郑伟民在两个儿子陪同下,出席4日的法庭听证会。他向本报表示,期盼有机会重审,让他有机会洗脱罪名,还他清白,他不会放弃任何机会。

83岁的郑伟民来自越南,在华埠士德顿街经营「源兴」金行逾20年,并活跃于华埠侨团公所,也担任中华民国侨务委员。

该案发生于2007年5月至7月间,由联邦祕情局主导调查,郑伟民被控将100元伪钞混在真钞中,先后四次使用伪钞向华埠其他金行或金币批发商购货。他被指使用361张伪钞,总金额为3万6100元。

今年8月,审陪团经过三周审讯,闭门审议两小时后,迅速裁决郑伟民10项罪名成立,包括非法使用伪钞、欺诈和盗窃罪等。

辩护律师安巴维表示,他基于两项因素要求法院重审此案,陪审团主要是基于他们的假设而将郑伟民定罪,并非根据证据;此外,陪审团出现失职行为,该陪审团宣布裁决时,并非每名陪审员都在法庭的定罪或无罪表格上签署,该陪审团团长发现后,就在法庭上当庭签名,此行为违反法庭的规定。

安巴维强调,陪审团错误地将郑伟民定罪,郑伟民应获重审机会,去年底被证实患癌的郑伟民,为了洗脱罪名,将接受化疗的时间延后,对其身体带来一定的影响。

被定罪后,郑伟民即由9月起接受化疗。安巴维说,虽然郑伟民身体感到非常不适,但为了要参与整个法律挑战过程,他坚持到法庭出席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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