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党女嫌 延期判刑
金光党女嫌覃凤娈排定于12日在皇后区最高法院(Queens Supreme Court)接受量刑,然而因她当天未能从拘留所转移至皇后区法院,无法出席听审,法官裁定延后至12月4日宣判。50岁的覃凤娈涉及皇后区和布碌崙的四起金光党诈骗案件,逮捕后于8月7日在皇后区高等法院过堂,因为涉案金额超过5万元,被控一项二级重窃、两项三级重窃以及与另一案件相关的二级攻击等罪,法官当时裁定保释金为1万500元,在无人保释的情况下持续在押至今。覃凤娈于今年4月遭管辖法拉盛地区的109分局逮捕,代表律师于8月过堂时表示她即将接受认罪协议,面临最高五年的监禁刑责,而覃凤娈于调查期间拒绝透露同伙的资料,因此无法降低其刑罚。与她一同作案的三名女子早已在覃凤娈被捕次日,使用现金购买返回香港的机票,从纽约市的两个机场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