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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星减税 基本福利 须重申请
提供纽约州屋主自住的纽约州房星(STAR)主要住宅房屋税减免计画自20日起有所更改,新的实施方法将进一步保护屋主们的权益。但新规变更,过去曾申请「基本型房星计画」(Basic STAR)的屋主应于今年年底前完成重新申请工作,以免错过房屋税减免程序。民众若已申请过「基本型房星计画」,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重新向纽约州财政税务厅(Department of Taxation and Finance)申请登记。申请方式可直接上网www.tax.ny.gov,或致电(518)457-2036由税务厅专人处理。首次申请或有意申请「增加优惠型房星计画」(Enhanced STAR)者则不受影响,申请方式不变。根据纽约州财政税务厅规定,凡在纽约州拥有一、二、三家庭住宅、共有公寓或合作公寓的纽约州居民都有资格享有房星减税福利,「基本型房星计画」申请者无年龄、资产与收入限制,但仅可为屋主自住的主要住宅提出申请。「增加优惠型房星计画」则只准65岁以上、家庭年收入不超过7万9050元的屋主申请。州众议员白彼得表示,这项新规定包含在2013至2014年州府预算案中,旨在改善这项福利计画,并且保障纳税人福祉。白彼得同时提醒民众,新规定要求所有过去曾接受基本型房星计画的屋主重新向纽约州财政税务厅提出申请,民众要抓紧时间按时提交申请,以确保在2014年继续享有这项福利。屋主需自行向州财政税务厅提交申请,但若有相关问题,可致电(718)232-9565同白彼得办公室联繫,提供中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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