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头要胁破产倒会 会员求助律师
近来倒会频传 ,因会头恶性破产,损失惨重的张太太(化名)8日至福建同乡会寻求法律咨询。张太太自2009年9月1日起参加一个为期三年、每月会金1000元的标会,各月得标费200元左右,未标到的会员需缴交每月约800元的会金,至会期结束后才能将本金与利息取回。如今嗜赌成性的会头竟说没钱,以宣布破产作为要胁,要求会员给他更多时间并继续收取会款。已缴交了2万多元的张太太进退两难,不仅未获任何利润,连本金也有可能全部泡汤。张太太说:「我不是不知道这种互助会风险极大,但当时实在挡不住会头的人情攻势。」
律师陈恆指出,遭倒会受害者可通过刑事和民事两个途径索赔,刑事途径可由受害人自行向警察局或曼哈坦区检察官办公室报案,曼哈坦检察官办公室有专门处理诈骗案件的部门;而民事途径则由律师以违反合同法或债务法提出诉讼。但陈恆也指出,张太太持有的手写收据上仅有「已收到某月月费」与会头签名两则讯息;一般合同通常由律师起草,在得到地保官的签名并由公证人作证后始具法律效力。会员们持有的手写收据借条等可以作为证据,只是不如正式合同有说服力,检察官不一定会受理。
福建同乡会办公室主任薛金官提起之前的一起案例,遭倒会的成员联手控告会头后胜诉,并获法院判赔100万元,但因会头宣布破产,受害人至今未获分文,法律判决竟成一纸空文。薛金官也指出,有的会头同时标多个会,从一个会拿到的钱去贴补另外一个会,以会养会,挖东墙补西墙,要格外小心。
陈恆提醒民众,由于标会会员缴交月费时,用的大多为现金,政府无法确实掌控民间资金流向,「互助会」这种民间集资形式,参加者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参加,则应该写清楚借贷双方的中英文姓名、借钱的地点、数额以及如何偿还的时间及利息,同时也应列出无法偿还须承担的责任,并以此为证据作为索赔依据。
律师陈恆指出,遭倒会受害者可通过刑事和民事两个途径索赔,刑事途径可由受害人自行向警察局或曼哈坦区检察官办公室报案,曼哈坦检察官办公室有专门处理诈骗案件的部门;而民事途径则由律师以违反合同法或债务法提出诉讼。但陈恆也指出,张太太持有的手写收据上仅有「已收到某月月费」与会头签名两则讯息;一般合同通常由律师起草,在得到地保官的签名并由公证人作证后始具法律效力。会员们持有的手写收据借条等可以作为证据,只是不如正式合同有说服力,检察官不一定会受理。
福建同乡会办公室主任薛金官提起之前的一起案例,遭倒会的成员联手控告会头后胜诉,并获法院判赔100万元,但因会头宣布破产,受害人至今未获分文,法律判决竟成一纸空文。薛金官也指出,有的会头同时标多个会,从一个会拿到的钱去贴补另外一个会,以会养会,挖东墙补西墙,要格外小心。
陈恆提醒民众,由于标会会员缴交月费时,用的大多为现金,政府无法确实掌控民间资金流向,「互助会」这种民间集资形式,参加者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参加,则应该写清楚借贷双方的中英文姓名、借钱的地点、数额以及如何偿还的时间及利息,同时也应列出无法偿还须承担的责任,并以此为证据作为索赔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