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峡谷天空步道获赔2860万元
联邦法院亚利桑纳州华拉派国家公园法院(the Hualapai Nation, U.S. District Court)法官坎贝尔(David Campbell)12日裁定,由华拉派印地安部落100%持股的'Sa'Nyu Wa, Inc. (SNW)须支付2860万元,给大峡谷天空步道(Grand Canyon Skywalk)华资开发商金鹉(Grand Canyon Skywalk Development,GCSD),以清偿2008至2011年期间未支付的维护管理费用。
法院发出谕令后,开发商金鹉目前已计画根据联邦法院裁定,设立一个1000万元的信託管理帐户,以确保未来天空步道的门票收入,将100%进入信託帐户,直到该公司2860万元债权全部清偿完毕。
据瞭解,天空步道是由拉斯维加斯开发商金鹉募资3000万元开发,但所有权属于华拉派印地安部落。
但代表开发商金鹉的律师崔图斯(Mark Tratos)表示,针对天空步道营运,他的委託人与SNW公司之间签署一份与盈余分离的20年期合作合约,他的委託人可享有天空步道门票的折扣优惠,而且在20年期间可购买天空步道50%的门票。此外,在20年合约期满后,他的委託人还可继续享有相同条件15年。
法院发出谕令后,开发商金鹉目前已计画根据联邦法院裁定,设立一个1000万元的信託管理帐户,以确保未来天空步道的门票收入,将100%进入信託帐户,直到该公司2860万元债权全部清偿完毕。
据瞭解,天空步道是由拉斯维加斯开发商金鹉募资3000万元开发,但所有权属于华拉派印地安部落。
但代表开发商金鹉的律师崔图斯(Mark Tratos)表示,针对天空步道营运,他的委託人与SNW公司之间签署一份与盈余分离的20年期合作合约,他的委託人可享有天空步道门票的折扣优惠,而且在20年期间可购买天空步道50%的门票。此外,在20年合约期满后,他的委託人还可继续享有相同条件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