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欺! 付7万押金无收据 华女被骗
在华人社区,因为熟人介绍而合伙做生意的人不在少数,且普遍存在现金交易或口头协议的现象,也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刘小姐(化名)26日到美国福建同乡会寻求法律咨询,她表示去年与人合伙开连锁餐馆,对方自信能拿到连锁店加盟租约,但交给合伙人7万元押金后却迟迟不见租约,如今连合伙人也找不到。
刘小姐表示,去年10月她经熟人介绍一位叫Sandy的同乡,Sandy表示曾在外州做过连锁餐馆生意,并有自信得到连锁店的加盟权和租约,愿和刘小姐合伙,但条件是刘小姐需先拿出7万元作为给连锁店押金,等到今年1月1日拿到租约后,每人再各拿15万元出来一起经营该店,双方还曾到律师楼立下协议,表示如果1月1日没有拿到租约,对方要退还刘小姐的押金。
不过刘小姐出示的协议只是指出她应给对方7万元,并无法证明对方真的拿了她7万元。而刘小姐也表示,去年她给对方7万现金后,按常理,连锁店应该给她一张发票,但是Sandy迟迟没有给她,最后只以个人名义给她写了字据。但到现在,不仅租约没有拿到,Sandy人都不见了。刘小姐后来找到连锁店的负责人,对方表示确实听说此人帮助宣传加盟,但并没有拿到所谓的押金。刘小姐说:「当时就很相信对方,我们很多福州人都是这样合伙,有时就只有一个口头协议,真是受骗才后悔。」
黎保利律师事务所案件经理宋大维指出,刘小姐应该在拿到租约后再支付款项,即使是有些房地产业要求定金,但金额也都很少,例如70万元的房子只要1000元,而连锁店押金就要7万元,听起来很不合逻辑。
宋大维建议刘小姐可同时从民事违约和刑事诈欺追究对方责任,到对方居住辖区分局报案。
刘小姐表示,去年10月她经熟人介绍一位叫Sandy的同乡,Sandy表示曾在外州做过连锁餐馆生意,并有自信得到连锁店的加盟权和租约,愿和刘小姐合伙,但条件是刘小姐需先拿出7万元作为给连锁店押金,等到今年1月1日拿到租约后,每人再各拿15万元出来一起经营该店,双方还曾到律师楼立下协议,表示如果1月1日没有拿到租约,对方要退还刘小姐的押金。
不过刘小姐出示的协议只是指出她应给对方7万元,并无法证明对方真的拿了她7万元。而刘小姐也表示,去年她给对方7万现金后,按常理,连锁店应该给她一张发票,但是Sandy迟迟没有给她,最后只以个人名义给她写了字据。但到现在,不仅租约没有拿到,Sandy人都不见了。刘小姐后来找到连锁店的负责人,对方表示确实听说此人帮助宣传加盟,但并没有拿到所谓的押金。刘小姐说:「当时就很相信对方,我们很多福州人都是这样合伙,有时就只有一个口头协议,真是受骗才后悔。」
黎保利律师事务所案件经理宋大维指出,刘小姐应该在拿到租约后再支付款项,即使是有些房地产业要求定金,但金额也都很少,例如70万元的房子只要1000元,而连锁店押金就要7万元,听起来很不合逻辑。
宋大维建议刘小姐可同时从民事违约和刑事诈欺追究对方责任,到对方居住辖区分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