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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屋延20天 多116万地税
前康州医院管理局局长格兰娜.迈可斯 (Glenna R. Michaels)说,卖掉房子,从其他州搬到纽约,最好留意纽约州的税吏。

「华尔街日报」报导,迈可斯在2004年出售格林威治一栋价值1400万元的海滨房屋,翌日即到曼哈坦,在林肯中心附近买了一个较小的「康斗」 (condo,共有公寓)。

但格林威治那栋房屋的交割日期,意外推迟了20天,期间她已被视作纽约居民。结果,纽约州税务人员审核后,决定年届80岁的迈可斯,欠纽约州卖屋收益的所得税、利息和罚款共116万元。

这还是扣减了她缴交给康州的50万元所得税后计算的。当时,纽约市和纽约州合起来的税率是12%。

上月,行政法官平托 (Joseph W. Pinto Jr.)坚持徵收迈可斯逾百万元的税款和利息,但说她的申诉合理,撤销其14万4000元罚款。她打算提出上诉。

迈可斯在曼哈坦百老匯Grand Millennium的17楼买了一个「康斗」。

她说,她原本是纽约人,1980年代,在公私合作的纽约市爱滋病组织(New York City AIDS)专责小组任总监。

迈可斯当年计画11月8日出售格林威治的房屋,9日到纽约市买公寓,事前几天她已签署出售文件,但买主提希 (Daniel Tisch)要求延期过户,合约许可这样。她的2004年报税表列明她在11月10日成为纽约居民。

她的律师努南 (Timothy Noonan)说,有人搬入或离开纽约,其销售利益以交易完成的日期计算,而不是交割日期。

纽约税务顾问威伦斯 (Robert Willens)说,计画迁往另一个州定居前,需要小心税务问题,迈可斯的案例是「前车之鑑」。

房屋交割后,提希花数年时间和数百万元,拆卸该栋格林威治的房屋,改建为1万1395平方呎的豪宅,它有14个房间,其中五个是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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