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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卡配偶负递解令 可办移民
身负递解令的陈先生问﹕去年与有绿卡的妻子结婚,听说本月为申请绿卡的最好时机,但不知有递解令在身是否能申请绿卡?王君宇律师答﹕亲属移民第二类优先(F2-A)的排期本月突然出现有名额的「奇蹟」,即申请者不须等待排期。陈先生有绿卡配偶,自己又身在境内,符合马上提交I-130及I-485两份表格的资格。即使有递解令,像陈先生这样有绿卡配偶的、或21岁以下有绿卡身分的父母就可申请绿卡。不少人分不清「递解令」与「驱逐令」的分别。驱逐令是在机场被抓而发出,递解令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想得知自己身上有没有「令」,可致电移民局热线﹕(800)898-7180,输入个人的A号码,再按「3」,查出自己是否有「令」。有「令」在身的人士,一旦遇上警察,有权保持缄默,不要企图欺骗警察,并有权拒绝警察对自己进行搜身,甚至闯入家中进行搜查。如警察违反自己权利,可记下对方的编号。没身分的人士,只要不在夏威夷、新墨西哥、犹他及华盛顿四个州,就算没身分亦可申请驾照及工卡,以及向国税局申请个人报税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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