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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信福提案优先承租
旧金山近两年因艾丽斯法案(Ellis Act)遭逼迁的租客快速增加,金山议长邱信福1日提出「遭艾丽斯法案逼迁户租屋优先权」法案,凡在现租处居住逾10年,若遭逼迁,将可优先承租可负担房屋。他强调,法案无法解决逼迁问题,但至少能舒缓燃眉之急。法案获市议员甘大为(David Campos)、马兆光、金贞妍、布里德(London Breed)连署。

邱信福解释,「遭艾丽斯法案逼迁户租屋优先权」(Housing Priority for Tenants Facing Ellis Act Evictions)规定,在同一处居住逾10年住客,从接获逼迁通知那天起,就可申请优先承租可负担房屋(公屋不在此列),一旦有空房就可优先承租,无须等待抽籤,但只限申请一次。租客须符合可负担房屋的申请条件,例如青少年租客不得申请长者可负担房屋等。

金山租金委员会资料显示,2010到2011年,共72户因艾丽斯法案遭逼迁,这数字在过去12个月增加至225户,其中117户(52%)为逾10年的住户,符合新法案申请资格。邱信福说,合资格者多数为长者或残障,也是最有需要的弱势族群。

甘大为强调,金山逼迁数已上升到危险的程度,但金山中型房月租平均3400多元,长者和残障人士根本租不起。他已要求市府调查各区逼迁状况,并将召开公听会听取租客遭非法逼迁的经历,期盼立法改变这股风潮。

马兆光则直言他「非常愤怒」,李家遭逼迁只是冰山一角,这个法案只是「OK绷」,社区与政府要合力推动更强大的改革风潮。

华协中心政策主任滕岗原(Gen Fujioka)说,目前全市约2000个可负担单位,但没有任何空房,等待者大排长龙,以华协中心International Hotel建案为例,仅100单位即吸引7000人申请。

此外藤冈原指出,选民去年11月通过的可负担房屋信託基金,未来30年将获12亿元的经费,估计可另创造数千个可负担单位,市府也以平均每年400户的速度兴建可负担房屋,若该法通过,这些可负担房屋都必须服从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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