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宝案 检方提诉或撤告 5‧15前决定
因涉嫌伪造文书以帮助客户获得联邦购房贷款的国宝银行案,15日于纽约州高等法院进行审前会议讨论几个重要日期,法院宣布国宝银行及其相关被告的律师团须在3月12日以前递交动议;而在检视辩方动议后,曼哈坦检察官办公室则须在5月15日前决定是将继续提诉或撤告;最终法院在会在7月9日前后作出判决,决定是否正式开审。
国宝银行董事长孙启诚15日举行电话记者会时声称检方论点多有不合理之处:国宝银行被控「重窃罪」(grand larancy),但事实上银行仅为收取手续费的中间人,「预计国宝银行已为『房利美』(Fannie Mae)连本带利的赚回1.7亿元」,而国宝银行目前也自行承担32个不合房利美规范的案子;为保护银行,纽约州法律规定申请人伪造文书是犯法行为,「而检察官竟张冠李戴,以申请人的犯罪行为控告银行」。
孙启诚也表示、国宝银行前员工与申请人联手伪造文书一事「造成银行庞大的损失,绝非经银行批准之行为,已纪律处分涉案员工」。而在2008年纽约州通过法律,若为自己住家申请房屋贷款而伪造文书,检方依法仅能将涉案人以民事、而非刑事案件起诉,而国宝银行竟被刑事起诉。
根据法院文件,国宝银行被控11项罪名,包括四级共谋罪、一级计画诈骗、违反普通商法第352-C(5)条、违反普通商法第352-C(6)条、一级及二级重大盗窃罪、一级伪造商业纪录罪、二级企图进行重大盗窃罪、一级及二级住宅抵押贷款诈欺罪,并涉及将伪造文件的4500个贷款案转交给别的银行。
此外国宝银行包括该银行前首席信贷长及副总裁在内的19名涉案前员工也一併被起诉,「个人财力时间有限,而国家司法机器的资源无限」,孙启诚表示目前已有多名被告在检方压力下签下认罪协议,未来考虑提出动议希望法院能将银行与个人分开审理,「个人立场和公司利益不会总是相同,这将给予被告更多的自由」。
国宝银行董事长孙启诚15日举行电话记者会时声称检方论点多有不合理之处:国宝银行被控「重窃罪」(grand larancy),但事实上银行仅为收取手续费的中间人,「预计国宝银行已为『房利美』(Fannie Mae)连本带利的赚回1.7亿元」,而国宝银行目前也自行承担32个不合房利美规范的案子;为保护银行,纽约州法律规定申请人伪造文书是犯法行为,「而检察官竟张冠李戴,以申请人的犯罪行为控告银行」。
孙启诚也表示、国宝银行前员工与申请人联手伪造文书一事「造成银行庞大的损失,绝非经银行批准之行为,已纪律处分涉案员工」。而在2008年纽约州通过法律,若为自己住家申请房屋贷款而伪造文书,检方依法仅能将涉案人以民事、而非刑事案件起诉,而国宝银行竟被刑事起诉。
根据法院文件,国宝银行被控11项罪名,包括四级共谋罪、一级计画诈骗、违反普通商法第352-C(5)条、违反普通商法第352-C(6)条、一级及二级重大盗窃罪、一级伪造商业纪录罪、二级企图进行重大盗窃罪、一级及二级住宅抵押贷款诈欺罪,并涉及将伪造文件的4500个贷款案转交给别的银行。
此外国宝银行包括该银行前首席信贷长及副总裁在内的19名涉案前员工也一併被起诉,「个人财力时间有限,而国家司法机器的资源无限」,孙启诚表示目前已有多名被告在检方压力下签下认罪协议,未来考虑提出动议希望法院能将银行与个人分开审理,「个人立场和公司利益不会总是相同,这将给予被告更多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