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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禁鱼翅 明年1月生效
加州州长布朗(Jerry Brown)7日宣布,他已签署一项禁止销售、交易和拥有鱼翅的法案,以保护数量日益减少的鲨鱼。这项禁令定2012年1月1日生效。

加州加入夏威夷、华盛顿、俄勒冈州及关岛,实行禁止销售和拥有鱼翅,环保和维护动物权利人士称赞说,此举关闭了美国西海岸港口的鱼翅贸易。

州长布朗在州首府沙加缅度以「保护海洋与环境」为由,签署AB 376法案。该法案由州众议员方文忠(Paul Fong)和胡夫曼(Jared Huffman)提出,将禁止在加州拥有及贩售鱼翅,明年1月1日生效。商家现有的存货可贩卖到2013年7月1日为止。

布朗在签署法案后发表声明说,将鱼翅从活鲨鱼身上割下后再把鲨鱼丢回海里,不仅残忍,更危害海洋生态。他提到,研究显示某些种类的鲨鱼数量已经减少了九成,自然环境和商业捕鱼都受到严重威胁。为了后代,他决定签署禁鱼翅法案。

州长办公室指出,AB 376法案生效使加州成为夏威夷、华盛顿、俄勒冈和关岛之后第五个禁鱼翅的州。加州将和其他州一起为减少鱼翅需求、保护鲨鱼数量而努力。

加州众议会今年5月23日以62票赞成8票反对,通过AB 376法案;州参议会在9月6日以25票赞成6票反对,通过法案。法案发起人认为,以烹饪鱼翅为目的捕猎鲨鱼,已经导致全世界鲨鱼数量显着减少。

加州华人社区对此法案产生极大争议,亚裔议员也对此法案意见分歧。提出此法案的州众议员方文忠在州长签署法案后表示,布朗的决定将保护海洋生态,有助于防止鲨鱼数量的锐减。他指出,世界第二大鱼翅消费地的加州,现在成为全球保护鲨鱼的合作伙伴,一起禁售鱼翅。

加州是亚洲之外,最大的鱼翅羹市场。反对此法案的加州参议员刘云平说,此法案只禁止售鱼翅,却允许继续食用鲨鱼的皮和肉,他7日发表声明说:「我尊重州长的决定,现在希望支持此法案者集中于保护鲨鱼,如因肉被食用而濒危的白斑角鲨。」反对此案的华人认为,不禁捕杀鲨鱼,对针对鱼翅禁止食用,就等于是歧视华人。

美国水域已禁止猎鲨取翅,批评者估计,渔民每年为取得鱼翅猎杀7300万只鲨鱼。布朗说,研究估计一些沙鱼的数量已经减少90%以上,「为了未来世代的利益,我签署此法案」。

这个法案受到许多名人和爱护动物机构的支持,如好莱坞女星波黛瑞克、前NBA球星姚明、美国和国际爱护动物协会等。

布朗7日也签署了方文忠提出的另外一项法案,将允许现在库存的鱼翅可在2013年7月1日前继续销售,法案中也明确规定,非商业捕鱼者捕到鲨鱼仍可以吃鱼翅,或把鲨鱼制成标本。此外,把鲨鱼成做标本,或把鱼翅捐给研究或医疗机构,不受禁令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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