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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性认同选厕 反对者:易导致性犯罪
加州已通过AB1266法案,变性学生可依自己的性认同选择使用厕所或体育课更衣室。新法将于2014年元月1日生效。不少家长对此徬徨不安,加州许多学区其实已提前实施,反对的学生认为对他们不公平,担心自己的隐私遭到剥削,权益组织和宗教团体正发起签名运动,希望收集超过50万5000个签名,交由选民在今年11月选举,以公投推翻AB1266法案。

平等公义协会主席李少敏指出,AB1266法案容许男女学生共用男厕或女厕,也容许选择不同性别的更衣室或浴室。他认为,反对该法案并非歧视性别,对反对的学生也欠缺公平,如法案实施,有如强逼学生接受与异性共同使用同一更衣室。最近一问卷调查,受访者有62%反对男女生共用厕所、浴室。

反对者认为学生在AB1266法案下,事前不用向校方登记自己的性取向,随时可以男变女或女变男,自由出入男厕女厕,很容易招引性骚扰,或更严重的性侵犯。一项非正式统计,初中和高中转性或性向存疑的学生不到2%。

传统家庭促进会会长谭克成认为,社会再也没有道德可言,早前有加州第8号提案,现在又有男女生共用厕所浴室,他担心最受影响的是下一代,唿吁民众在AB1266法案实施前,团结群起反对。

退休英文教师陈美玲表示,学校是学习知识的地方,并非男女共用厕所之地,教师日常已面临不少挑战,AB1266法案没有明确的指引,对家长、学生和教师只有造成不必要混淆。

有意反对AB1266法案,可上网查阅更多资,或下载签名表格,www.privacyforallstudent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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