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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边休闲式挖贝 注意限制条件
布碌崙周先生问:最近周末带着孩子去海边挖蛤等贝壳,有不少人都在那里挖也没人管,但心里一直没底,不知道海滩的贝类能否随便挖走带回家煮食?是否需要申请相关证照或许可才能挖?纽约州环保厅答:民众若以休闲娱乐为目的,在纽约州所有的、经过许可(certified)海滩上挖掘蛤、蚌、扇贝、牡蛎等,一般来说是无需申请执照或许可的。不过,对以休闲为目的的贝类挖掘有大小和数量的限制。譬如,允许民众休闲自掘的硬壳蛤(Hard Clam)的厚度需为接缝处上下1吋(1 inch thickness across the hinge),数量不得超过100只;软壳蛤(Soft clam)则大小需长度为1吋至1吋半,不可挖掘超过半蒲式耳(1/2 Bushel);扇贝(Sea scallop)不可挖掘超过1蒲式耳;牡蛎(Oyster)则直径不可超过3吋,数量不可超过半蒲式耳。关于其他贝类的相关挖掘限制,可参考州环保厅网页:http://www.dec.ny.gov/outdoor/29870.html。而纽约州经过许可、民众可挖掘贝类食用的海滩标示图,可到网站www.dec.ny.gov/regs/4014.html#12837查看。需要注意的是,纽约州不同郡县、海滩可能有各自特别的关于民众贝类挖掘自用的相关规定,并无一个统一的全州标准,对可挖掘的数量、种类、大小等可能会有特别的规定,请前往挖掘前联繫当地相关部门进行确认,避免引发法律纠纷。而若以商业为目的挖掘贝类出售,则需要向纽约州环保厅申领相关执照。执照分为多类,具体类别和申领程序、费用等可查看网站www.dec.ny.gov/permits/28633.html。(记者洪群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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