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网路霸凌 可望通过法案
鑑于网路霸凌(cyberbullying)日益严重、导致一系列青少年自杀事件,纽约州长葛谟与州议员举行数周紧张谈判后,终于在16日达成协议,可望通过纽约州第一个对付网路霸凌法案。
谈判一直进行到15日深夜,根据16日公布的州长版本法案,网路霸凌被界定为「利用社群媒体骚扰、侮辱、嘲笑及威胁他人」,但尽管有一位州参议员坚称有必要,此法没有把这种行为界定为应提出刑事指控的罪行。议员可望在21日议会会期结束前表决此案。
法案规定,学校应设立适当机制,应付电邮、简讯或网路骚扰的投诉,并指定专人,迅速採取因应行动及展开调查。必要时,学校必须与警方协同作业,研拟应付网路霸凌的策略。学校现行人员及将来聘请的人员,都应接受训练,学习如何发现网路霸凌及採取因应行动。
根据这项法案,学区还应研拟预防措施,制定配合学生年龄的课程(从幼稚园直到12年级),教导学生「安全、负责任地使用网路和电子通讯」,让学生接受「文明、公民及品格教育」。
纽约州参议会民主党独立党团会议曾向州内1万名学生进行调查,发现将近七成学生表示,他们曾遭网路霸凌,或知道某个同学遭到霸凌。
最近的民调显示,七成学生认为,网路霸凌应视为罪行,面对刑事指控,州参议员克莱恩(Jeffrey Klein)坚持把这种条文列入法案,但许多议员反对立法起诉从事网路霸凌行为的青少年。
谈判一直进行到15日深夜,根据16日公布的州长版本法案,网路霸凌被界定为「利用社群媒体骚扰、侮辱、嘲笑及威胁他人」,但尽管有一位州参议员坚称有必要,此法没有把这种行为界定为应提出刑事指控的罪行。议员可望在21日议会会期结束前表决此案。
法案规定,学校应设立适当机制,应付电邮、简讯或网路骚扰的投诉,并指定专人,迅速採取因应行动及展开调查。必要时,学校必须与警方协同作业,研拟应付网路霸凌的策略。学校现行人员及将来聘请的人员,都应接受训练,学习如何发现网路霸凌及採取因应行动。
根据这项法案,学区还应研拟预防措施,制定配合学生年龄的课程(从幼稚园直到12年级),教导学生「安全、负责任地使用网路和电子通讯」,让学生接受「文明、公民及品格教育」。
纽约州参议会民主党独立党团会议曾向州内1万名学生进行调查,发现将近七成学生表示,他们曾遭网路霸凌,或知道某个同学遭到霸凌。
最近的民调显示,七成学生认为,网路霸凌应视为罪行,面对刑事指控,州参议员克莱恩(Jeffrey Klein)坚持把这种条文列入法案,但许多议员反对立法起诉从事网路霸凌行为的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