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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误诊癌扩散 赔华女300万元
华裔梁女士身患乳癌,在某华裔私人诊所就诊时被医生误诊,耽误了近一年的治疗时间,导致癌细胞扩散到淋巴。此误医误诊案于上周达成和解,梁女士获赔300万元。

据梁女士的代理律师戴禺表示,2007年,年近40岁的梁女士身体不适,前往布碌崙一家华裔经营的私人诊所看病。医生为其检查、进行乳房X光筛检后,认定其所患并非乳癌,接下来的一年里医生也并未对其进行任何复诊。

可梁女士的健康状况一天不如一天,直到她找了另一家医院,才得知自己确实患了乳癌。虽然她马上接受了乳房切除手术,但癌细胞早已扩散到淋巴。梁女士一纸诉状,将进行乳房X光筛检的公司和检阅她X光片的医生告上法庭,经过了数年的审理后,此案于上周达成和解,两方愿意提供共300万元的赔偿金。

戴禺表示,对于误医误诊的案子,律师在接到受害人的委托后,即可到医院收集所有医疗纪录。一般来说,如果是私人诊所,仍然健在的病人,可于被误医误诊当日起的两年半以内提告;已经过世的病人,其家属可在其被误医误诊发生后的两年以内提告。如果是公立医院,病人或其家属必须在误医误诊发生后的90天以内先向院方发通知(notice of claim),然后在一年零90天内立案,若没有发通知则无法立案。

戴禺提醒民众,不管是被误医误诊,还是遭受其他任何意外伤害,受害人都应尽早採取措施维权。越早委託律师,律师拿到完整、充分证据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无需提前支付律师费,所以民众也不必因经济考量而错失自己的最佳维权时机。

戴禺还说,在赔偿金额合理的前提下,和解是一种良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以梁女士的误医误诊案为例,如果拒绝和解,陪审团在庭上更倾向于相信医生,因为医生是专业人士。在状告医生误医误诊案中,除非病人有强有力证据,否则病人胜诉的可能性还不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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