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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保母又杀人
警察又杀人!这惨剧发生在洛杉矶县罗斯密市,杀的是手持榔头,4呎11吋、95磅娇小的精神病女子。

同一天在德州一名15岁学生在学校亮枪,警察到场要求「缴械」,学生不从,结果警察开了三枪,这位八年级学生就在校园内毙命,事后发现他带的是BB枪。

不同场景,不同对象,但都不是十恶不赦的恶棍,也非疯狂暴徒,只因手中有「兇器」,都在警枪下结束一生。

对弱女子因精神异常遭此噩运,令人伤感;心智未成熟的学生一时的炫耀舞枪弄棍,警方即开枪置其于死地,也令人难以理解。

有律师就质疑,对方如此瘦小会造成致命威胁吗?除了开枪击毙,就不能用辣椒喷雾器吗?何况她是亚裔,警察指令是否能听懂?警方不作此想,就断然以武力解决,是否够专业,是否合乎人道?

警察开枪击毙精神病患的例子,去年在华裔社区就发生过,惨案发生后,家属沉痛地表示「报警本是请警察解决家务事,没想竟开枪打死亲人」,执行公务协助民众解决困难的警察,一时间成了行兇的「刽子手」,令人慨嘆警察真有操纵生死的权力?

华裔律师指出,以目前警察培训标准来看,高中毕业,受训六个月,其中四个月体能训练,两个月法律课程,就配枪上阵,心智是否成熟,判断力是否准确,法学素养是否完备,临场经验是否足以胜任,都令人怀疑。

而从许多个案中可看出,被击毙者是否真构成致命威胁,警察是否唯有开枪致命才足以自卫,都有争议。但类似案例一再重演,如此轻贱人命,警方也极少提出反省报告。难道所有惨剧,警方都作了正确处置,都是最理想的因应之道?

美国社会讲求法治,重视人权,更富有人道精神。但这起警枪击毙精神病患的案例,让人看到警察虽以法治为执行公务基础,但缺乏人道关怀,甚至面临稍有冲突的环境,就可能有扩权倾向,以致「人民保母变成杀手」、「解决问题者反造成问题」。

警界人士就曾建议,面对警察时,切忌抗争,保命最重要。果真如此,警察的威权就是不容挑战,警察的滥权,似乎就是正常,小老百姓如要自保,就是服从认命。这又与美国法治精神有出入。

令人担心的是在警界封闭的环境下,官官相护,彼此遮掩,滥权执法无人纠正,贸然开枪也不检讨,民意代表也静默不语,既未发觉真相,也未找出更好的答案。

如只片面要求升斗小民自求多福,丝毫未见制衡的力量,可想见的是「警察杀人」还会再度上演,无辜百姓一时冲动遭警格杀的人间悲剧也不会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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