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女被撞留后遗症 仅获赔9千元
车祸后的赔偿取决于责权比例,但是不少华人都对此缺乏了解。杨先生14日在美国福建同乡会寻求法律咨询时,对于法院陪审团最终只判定肇事司机赔偿当时穿行马路被撞的妻子9000元感到不服气。
杨先生表示,妻子车祸发生于2008年4月28日,事故地点在宾州,当时交通指示灯为行人通行,妻子在穿越斑马线时被转弯的车子撞倒,虽然妻子左腿没有骨折和开刀,但是一直肿痛,并需长期进行物理治疗,他认为是妻子腿部神经受伤。
而按照法院判决书,杨先生妻子在车祸中的过错占43%,肇事司机的过错占57%,最后赔偿为9000元,其中1000元为精神损害,8000元为身体损害。而按照杨先生的说法,妻子看私人医生和治疗的费用达2到3万元,所以对赔偿结果他感到很不满。
律师戴禺表示,通常车祸后医疗费用由车子无过失医疗保险支付,而赔偿取决于责权归属比例,虽然当时交通指示灯为行人通行,但是车祸发生因素复杂,交通指示灯只是其中参考因素之一;而杨先生太太腿部未动过手术或是骨折,对于损伤神经之说,他表示根据过往经验,通常是因为嵴椎移位而压迫神经,这些都需要经过检测和医生证明,杨太太的问题有可能是腿部软组织受损。
戴禺还指出,虽然杨先生可以再上诉,但光是从法院取得原审案子中的所有文档资料,就可能要支付法院1至2万元,再加上上诉律师通常会按小时收费,所以杨先生需要考虑值不值得。
杨先生表示,妻子车祸发生于2008年4月28日,事故地点在宾州,当时交通指示灯为行人通行,妻子在穿越斑马线时被转弯的车子撞倒,虽然妻子左腿没有骨折和开刀,但是一直肿痛,并需长期进行物理治疗,他认为是妻子腿部神经受伤。
而按照法院判决书,杨先生妻子在车祸中的过错占43%,肇事司机的过错占57%,最后赔偿为9000元,其中1000元为精神损害,8000元为身体损害。而按照杨先生的说法,妻子看私人医生和治疗的费用达2到3万元,所以对赔偿结果他感到很不满。
律师戴禺表示,通常车祸后医疗费用由车子无过失医疗保险支付,而赔偿取决于责权归属比例,虽然当时交通指示灯为行人通行,但是车祸发生因素复杂,交通指示灯只是其中参考因素之一;而杨先生太太腿部未动过手术或是骨折,对于损伤神经之说,他表示根据过往经验,通常是因为嵴椎移位而压迫神经,这些都需要经过检测和医生证明,杨太太的问题有可能是腿部软组织受损。
戴禺还指出,虽然杨先生可以再上诉,但光是从法院取得原审案子中的所有文档资料,就可能要支付法院1至2万元,再加上上诉律师通常会按小时收费,所以杨先生需要考虑值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