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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团体 不能为候选人背书
针对纽约市的亚裔非营利维权团体和组织,亚美法援处(AALDEF)举行关于选民登记註册和投票的权益讲座,就各种问题进行解答,由该机构民主计画主管律师马柏提(Glenn D. Magpantay)主讲。马柏提鼓励年满18岁及以上的美国公民註册为选民,并提醒非营利团体可以教育选民有关选举常识,但不能为某一候选人背书。

根据法援处提供的资料,纽约州规定选民登记必须在选举25天前送抵或邮寄出,该选民才可在选举当日投票;而新州则规定选民登记必须在选举21天前送抵或邮寄出。马柏提指出,这也是为什么提醒选民要及早进行选民登记,否则将无法在初选或是大选投票。

针对与会者提出的疑问,马柏提指出,如果选民今年17岁,可以进行选民登记,但是投票日必须已满18岁才可行使投票权;而如果某选民已经多年未投票,选举当日虽然是有权要求行使投票权,但最好是重新进行选民登记;如果选民从一州搬至另外一州,最好重新进行选民登记,并将原来的登记取消,以避免不必要麻烦。

而在选举日当天,如果选民遇到疑似种族歧视或是没有语言翻译服务等问题,也可致电法援处的热线电话(800)966-5946,华语服务包括国语、粤语和台山话。在纽约市皇后区、曼哈坦和布碌崙三区华人聚居的选举站都必须提供中文翻译。

马柏提也提醒非营利组织在协助选民进行登记时,可以依照他们的指示帮助填写表格,但是在签字时一定要本人签;同时建议将登记表认真核对,避免人名、地址等资讯出错,然后复印和亲自分批送交给选举局,以给选举局时间来输入资料,而不是等到最后一刻将数千份选民登记单交给选举局。

马柏提还表示,非营利组织可以举办选民教育的活动,但不能为某一候选人背书或打分,如果要举行参选人论坛或是邀请某一参选人发表政见时,也应该一视同仁邀请其他的参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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