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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餐馆装ATM疑遭诈欺 业主陷噩梦
在北加州瓦卡维尔(Vacaville)开设中餐馆Tin Tin Buffet的李嵩,2008年有三位推销员进入其餐馆,推销自动提款机(ATM)。李嵩说,噩梦从此开始。

这三位是来自纽约一家机器租赁公司的推销员,他们向李嵩表示,在店里装设自动提款机,可省去支付信用卡公司的费用。每月租金169元,为期60个月。头三个月免费,他们送了一张540元的支票,等于三个月租金。自动提款机送来后,每月从李嵩帐户自动转帐,但随时可取消并终止服务,不收终止费用。

当时李嵩签了一份「同意送货」文件,共三页,有些段落是空白的。推销员说不是合同,公司将邮寄正本文件给他。两天后,自动提款机送来,该公司说明提款机内附500元,钱提完后,将来补现金。

一周后这家公司寄来合同,共七页。李嵩之前只见过其中两页,且文件加载了25条条文,註明这是不可取消的租赁合约,违例者将被纽约市法庭起诉。文件中,多处假冒李嵩的简签(Initial)。

李嵩细读文件后,联繫这家租赁公司,表示不同意也不承认事后添加的合约条文,并要求收回自动提款机。一周后,一位顾客要提款,但提不出钱。李嵩通知该公司,但该公司并未收回自动提款机,也未前来补现金。至今近三年,该公司一直未搬走自动提款机。

不仅如此,该公司继续从李嵩帐户扣除每月租金,打电话没人接听。两个月后,他到银行申请停止付款。但该公司自此开始向他催讨债款,并尝试从李嵩的餐厅帐户直接提取金额。李嵩赶紧关闭帐户,但到今年5月,发现该公司申请到纽约的法律命令,从他的个人帐户超领(Overdrawn)2万多元,李嵩的银行户口也被冻结。

李嵩的银行通知他,三个月内若不存款补足2万多元超领金额,欠债资料将交给讨债公司,并送给所有信用记录公司。这家租赁公司并安排私人信差,送来纽约法庭传票,李嵩的律师是加州律师,无法在纽约代表他出庭。

李嵩曾经委託律师打官司,并向所在的苏拉诺县地检官求助,接待他的调查员认为,这明显是诈欺案,但纽约州非他的责任区,他劝李嵩,既然李嵩是负债的一方,不如等债主先採取法律行动再来应付。李嵩决定先撤销原来的诉讼。

李嵩也曾尝试跟该公司谈判,希望该公司能向信用机构撤销他所有的负债资料,以便他恢復信用纪录。但该公司要他付出欠款的数倍金额,另加23%利息,李嵩觉得条件极不合理。他表示,现在心神不安,觉得人间险恶、精神崩溃,经营餐馆面临困难。

李嵩的友人在网上查到,该公司背后有庞大的律师团,很多小商业主都有跟李嵩类似的遭遇,并自认被该公司诈欺。记者致电这家公司,无人接听,只能留言,截稿前未获该公司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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