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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党3被告提堂辩无罪
经法官在初审中裁定检方有足够证据提出所有控罪后,三名金光党骗案被告19日在旧金山高等法院提堂,三人对所有罪名答辩无罪,由于其中两名被告拒绝放弃快速审讯的权利,法院必须于今年12月18日前为案件开庭审讯。

被法官下令受审的三名被告均为中国公民。包括42岁的林惠菲(Hui Fei Lin)、57岁的林丽蓉(Li Rong Lin)和43岁的陈彩琼(Cai Qiong Chen,均为音译)。

三人没有申请保释,19日在公辩律师及粤语口译员陪同下在高等法院提堂。三人被法警押进法庭时,如旧低着头,以长髮掩脸。在整个提堂过程中,无特别表情。

法官在初审中维持三名被告的每项罪名,林惠菲被地检处提控14项罪名,包括四项欺诈、五项勒索、三项欺骗老人、一项抢劫、一项导致老人受伤罪名。林丽蓉和陈彩琼均被控七项罪名,包括三项欺诈、三项勒索及一项欺骗老人罪名。

三人向法官提出无罪答辩后,虽然主犯林惠菲的辩护律师罗丝比莉认为案情复杂,需要更多时间准备审讯,被告应该放弃快速受审的权利,但林惠菲经由译员协助了解内容后,拒绝放弃快速受审,要求法官尽快开庭审讯。

除了林惠菲外,三人中年纪最大的林丽蓉也跟进,拒绝放弃快审的权利。另一名被告陈彩琼则没有异议。

据目前司法制度,每名被告都享有快速受审的权利。如果被告不愿意放弃该权利,法庭必须于12月18日前为三名被告的罪名开庭审讯。即使被告陈彩琼同意延后审讯,但当同案的三名被告决定不一致时,法庭必须接纳拒绝放弃快审被告的意愿。

在正式开庭审讯前,法庭将举行审前会议,法官安排被告于11月初出席法庭听证会。

庭后林丽蓉的律师哈弗韦表示,稍后她将与另外两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合作,向法庭提交动议文件,基于证据问题,要求法庭撤销三人的控罪。

自去年底至今,旧金山警方共接到逾50宗金光党骗案报案,受害人全是华裔妇人,大部分被骗的财物是上万元现金和大批珠宝。林惠菲等三人于5月10日在旧金山机场准备搭机离开美国时被捕,经五名受害人指认,涉嫌与今年3月间的金光党骗案有关。自三人落网后,金光党骗案仍持续发生,警方怀疑骗徒来自中国的有组织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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