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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销售公家权利? Lehigh:后果严重
圣荷西「信使报」着名专栏作家何侯德(Scott Herhold )撰文批评库比蒂诺市议员张昭富质询Lehigh水泥厂事件态度粗鲁之时,加州「矿区土地回收办事处」(Office of Mine Reclamation, OMR)正发出警告通知信函给Lehigh水泥厂 ,指出如果该水泥厂30天内没有达到矿区土地回收计画规定,将从AB 3098名单中除名,丧失销售水泥给州府与地方政府公家机关的权利。

这封警告信函于20日发出,比何侯德的专栏早了几天,可是何侯德的文章一点也没有提到。

警告信中并且批评圣他克拉拉县政府,因为Lehigh从2007年12月起即没有遵守矿区土地回收计画行事,县府当局对此应尽责监管。何侯德的专栏主要指控张昭富与圣县计画委员讨论Lehigh问题时态度粗鲁。

Lehigh 25日回覆州府「矿区土地回收办事处」称,Lehigh公司遵守法令行事,同意与圣他克拉拉县计画部门共同解决有关土地回收计画问题。可是显然州府办事处的看法与Lehigh不同。办事处的通知书显示,Lehigh 水泥厂矿区十多年前发生的土石流问题至今尚未解决,另外将採矿废物丢弃在合法废物储放区之外,引起地方民众强烈抗议。

Lehigh当局表示,如遭州府相关单位从AB 3098名单中除去,无法将Lehigh生产的水泥销售给州政府或地方政府,产生的后果将相当严重,因为许多湾区基础建设如道路、桥樑、学校建筑等使用的都是Lehigh生产的水泥,这些年来使用Lehigh水泥的主要工程建设包括圣荷西机场与海湾大桥重建。Lehigh并且表示,圣他克拉拉县境内各种建设所市用的水泥,70 %来自Le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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