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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耆老送终 干儿子欲继承遗产
在华人社区存在不少孤寡老人独居的现象。华男林先生1日到美国福建同乡会法律咨询求助,表示他近日帮助一位柯姓耆老安葬,之前也多次为老人支付公寓住宿费用,老人曾在生前表示愿意收他当干儿子,林先生希望了解他是否有权作为该耆老的继承人。

林先生表示,过世的耆老在1949年前从大陆到台湾,上世纪60年代来美国,过世时83岁,死于食道癌。为此他还曾到驻纽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查询,但是该耆老已经成为美国公民多年,找不到其在台湾的讯息。

林先生表示,他和该耆老曾作过邻居,老人对他很好,而之前他也为老人支付过公寓的费用,老人病逝前是他送其到医院,帮助处理相关事务和签字。因为医院催促,老人在病逝后的丧葬和火化费用也是他来承担。据他所知,该耆老没有任何亲属,也未留下任何房产,目前只有银行还有存款。

律师陈恆表示,根据遗产法,通常遗产都是留给子女和配偶等直系亲属,而该老人生前并未留下任何遗嘱。林先生应该尽可能的蒐集和老人相关的材料,看是否符合继承人资格,而政府如果找不到继承人,通常的处理方法是将财产没收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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