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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市华人餐馆判赔员工40万元
圣荷西一名联邦法官15日裁决,华人经营的桑尼维尔「疯狂布斐」(译名,Crazy Buffet)自助餐厅必须向32名员工支付超过40万元,以赔偿这些员工因被扣留薪资、无偿加班所受的损失。

联邦劳工部当天宣布,法官怀特(Ronald Whyte)判「疯狂布斐」员工胜诉,参与诉讼员工每人可获600元至4万6000 元不等的赔偿。法官同时裁决「疯狂布斐」餐厅的母公司「United Buffet」和餐厅经理倪舟(音译,Zhou Ni)违反公平劳工标准法案。

怀特裁决「疯狂布斐」应将将扣留的20万零1000元薪资归还员工,另外再赔偿员工20万元。

圣荷西信使报报导,当天宣判时并没有辩护律师出庭。法庭文件上也没有列出代表倪舟的律师。

「疯狂布斐」工作人员15日下午向本报表示,经理当天人不在店内。

旧金山地区薪资与时薪管理部主任林康(Susan Rincon)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餐厅雇主完全忽视员工权益和法律。当局将继续确保雇主遵守法律并保护员工利益。

联邦司法部官员指出,「疯狂布斐」拒绝向员工支付总共4万4569.63元的最低时薪和15万7380.37元的加班费,从而违反联邦法律中有关最低时薪、加班和工时纪录的条款。

法庭文件表示,「疯狂布斐」用支票给员工发薪,但同时要员工将薪水交还,员工只能保留小费。此外,该餐厅员工平均每周工作60至72小时,但是雇主拒绝支付超过40小时以上的加班费。雇主同时还伪造员工工时纪录资料。

联邦司法部调查员胡哈利(音译,Harry Hu)于2010年7 月至12月对这家餐馆进行调查,并与员工面谈。胡哈利在作证时指出,倪舟曾表示他负责全权管理这家餐馆,包括所有的人员录用和解雇。

「疯狂布斐」的註册业主是倪舟的侄子Steven X. Ni。他的名字没有在这起诉讼中出现。

联邦法令规定,劳工最低薪资为每小时7.25元,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个钟头即算超时工作。如果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个钟头,超时加班的薪水应该为平常上班时间的1.5 倍。

联邦劳工法并且规定,如果员工工作时领到小费,雇主仍须给员工时薪2.5元,可是如果员工领到的小费加上这2.5元的时薪仍不到最低时薪7.25元的话,雇主应该补贴不足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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