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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华3子女搬离 仍至原选区投票
纽约州州众议会议长萧华(Sheldon Silver)的三名成年子女,虽然已搬离曼哈坦下东城,但目前仍是该选区的登记选民。

纽约邮报报导,据悉萧华三名子女多年来每逢州议员选举,依旧前往曼哈坦下东城地兰西街(Delancey St.)同样的投票所投票,想必是投票支持萧华连任,即使其中一名子女已迁至外州居住,也照投不误。

萧华43岁儿子艾德华(Edward Silver)和34岁女儿米雪儿‧崔必兹(Michelle Trebitsch)的登记住址均为格兰街(Grand St.)550号的家族公寓,但事实上崔必兹已在布碌崙居住12年,而艾德华则于2010年7月在长岛赛达赫斯特(Cedarhurst)购屋。

公共纪录显示,崔必兹与丈夫自2000年以来,一直居住于布碌崙中木(Midwood)一间租来的公寓,报税也使用该公寓住址。

而萧华30岁女儿艾丝瑟‧佛瑞德(Esther Fried)过去曾拥有格兰街577号的公寓,并以该住址登记为选民,以行使投票权,但该公寓已在2005年5月售出,佛瑞德与丈夫并搬至新泽西州克利夫登镇(Clifton)。

然而,佛瑞德已身为新州居民,却持续在地兰西街的投票所投票;公共纪录显示,从2005年9月至2009年9月,她共投票六次,包括初选、普选和复选等选举。

曾担任州参议员的知名选举律师康诺(Marty Connor)表示:「这实在有问题,选民必须在居住地投票,如果并非居民,(投票)则是违法行为。」

康诺并指出:「这种投票行为至少会被判轻罪,在一些案件中也可能会被视为重罪。」

不过,萧华的发言人辩称,三人的投票行为均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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