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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遭警射杀 父母提民权诉讼
13岁少年罗培兹(Andy Lopez)在北湾苏诺玛县被县警开枪射杀,他的父母4日在律师代表下向旧金山联邦法院提出民权诉讼,指控开枪警员和苏诺玛县警局侵犯罗培兹的民权。证据显示,罗培兹只是拿着一支仿制枪在路上走,没有威胁伤害任何人,对公共安全不构成威胁,却身中七枪当场被射杀。

发生于10月22日的警员开枪案,过去两周在圣他路萨市(Santa Rosa)引发连串示威抗议,人们指责警员滥用警力,击毙年仅13岁的罗培兹。罗培兹的父母与代表律师卡西拉斯 (Arnoldo Casillas)4日下午在旧金山举行记者会,吸引全国大批新闻媒体採访。

罗培兹的父母在记者会上十分沈默,只简短发言,他们希望透过诉讼为儿子讨回公道。律师卡西拉斯说,他们决定向法院递交诉讼,要查出真相。罗培兹被杀第二天,圣他路萨市警局和苏诺玛县警局立即在记者会上宣布警员在合理情况下开枪,完全抹煞现场证据和目击证人的证词。

卡西拉斯说,13岁的罗培兹身高只5呎3吋,体重只140磅,从外形看,警员应该知道罗培兹只是个小孩。当天下午3时,罗培兹手里拿着仿造枪,准备走到朋友家,路上一部苏诺玛县警局的警车从后看见罗培兹,县警哥尔豪斯 (Erick Gelhaus)坐在驾驶人旁的座位,先下车,从后叫罗培兹放低手枪,当罗培兹听到县警的声音回头看,立即被哥尔豪斯开枪射杀。

卡西拉斯说,警方记者会上公布哥尔豪斯在看见罗培兹后10秒开枪,但实际时间只有2到3秒。他们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的验尸报告显示,罗培兹共中七枪,罗培兹被击中第一枪后已立即倒地,但哥尔豪斯仍然连续开枪,前三枪已足使罗培兹当场死亡。

案发时,县警车后有一部日产汽车,车内有四人。卡西拉斯说,根据四名证人,县警迅速向罗培兹开枪,罗培兹没有威胁其他人。很明显地,开枪县警是基于罗培兹的墨西哥裔背景而开枪。

卡西拉斯要求联邦法院为罗培兹的死亡挑选陪审团开庭审讯。他说,透过诉讼,罗培兹的父母有权要开枪县警就事件提供其证词。

虽然联邦调查局 (FBI)已宣布介入调查这次开枪事件,卡西拉斯说,他们要求更多单位加入研究此事件,但至今未有联调局人员联络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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