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利斯法赶房客 今年案例增3倍
李之晋(音译,Gum Gee Lee)与李盼香(音译,Poon Heung Lee)夫妇自1979年移民来美便居住在旧金山华埠Jackson街1508-A号。他们在此养育七名子女,如今与48岁、残障的女儿,是该栋八单位公寓的唯一租户。
一张法庭下达、印有「2013年9月25日早晨6时」的搬迁通知,上周已寄达李家。73岁的李之晋说:「我们在此建立家庭,按时交房租已有30余年。新房东购下公寓时知道我们在此居住。但他不想留下我们,立即着手驱逐所有租户。」
李家是旧金山市日益增多、受房东利用「埃利斯法」(Ellis Act)遭驱逐的家庭之一。这项1985年生效的州法允许房东在退出住宅租赁市场时,驱逐所有租户。
米勒(Matthew Miller)于2012年1月以120万元购下Jackson街1506至1510号,并于四个月内开始买断这里的长期华裔租户。他在北岸Varennes街32-40号也利用同样手法驱逐租户,随后将建筑改建为豪华共有财产公寓,每个单位售价43万9000元。
代表包括李家等Jackson街公寓大多数华裔租户的亚洲法律联合律师卡利姆巴斯(Omar Calimbas)表示,米勒和许多房东一样,可能利用「埃利斯法」牟利。他说:「他们的模式就是,以从租金管制转为财产共有为目的,购下公寓再出售。」
但州高等法院裁定,米勒是在行使他的权利。米勒的律师杰佛瑞‧吴(Jeffery Woo)说:「埃利斯法明确,当事人遵照规定,退出该栋建筑的房东业务。至于日后如何使用,与本案无关。」
旧金山租户联盟主任古利克森(Ted Gullicksen)表示,今年利用「埃利斯法」驱逐或买断租户的案例增至三倍,多数位于华埠与北岸。
与1990年代末相同,促使旧金山住房供不应求的依旧是炙手可热的科技产业。
一张法庭下达、印有「2013年9月25日早晨6时」的搬迁通知,上周已寄达李家。73岁的李之晋说:「我们在此建立家庭,按时交房租已有30余年。新房东购下公寓时知道我们在此居住。但他不想留下我们,立即着手驱逐所有租户。」
李家是旧金山市日益增多、受房东利用「埃利斯法」(Ellis Act)遭驱逐的家庭之一。这项1985年生效的州法允许房东在退出住宅租赁市场时,驱逐所有租户。
米勒(Matthew Miller)于2012年1月以120万元购下Jackson街1506至1510号,并于四个月内开始买断这里的长期华裔租户。他在北岸Varennes街32-40号也利用同样手法驱逐租户,随后将建筑改建为豪华共有财产公寓,每个单位售价43万9000元。
代表包括李家等Jackson街公寓大多数华裔租户的亚洲法律联合律师卡利姆巴斯(Omar Calimbas)表示,米勒和许多房东一样,可能利用「埃利斯法」牟利。他说:「他们的模式就是,以从租金管制转为财产共有为目的,购下公寓再出售。」
但州高等法院裁定,米勒是在行使他的权利。米勒的律师杰佛瑞‧吴(Jeffery Woo)说:「埃利斯法明确,当事人遵照规定,退出该栋建筑的房东业务。至于日后如何使用,与本案无关。」
旧金山租户联盟主任古利克森(Ted Gullicksen)表示,今年利用「埃利斯法」驱逐或买断租户的案例增至三倍,多数位于华埠与北岸。
与1990年代末相同,促使旧金山住房供不应求的依旧是炙手可热的科技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