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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县员工捐血100次 获表扬
洛杉矶县政府一名员工捐血100次,曾获得红十字会表彰。依照政府规定每56天才能捐血一次,一年最多只能捐六次,换句话说,100次的成就是他持之以恆多年的成果。他说,「当我想到捐血可帮助许多人,心中那种满足感无法言喻」。

贝尔曼(Joel Bellman)是洛杉矶县政委员耶洛夫斯基(Zev Yaroslavsky)办公室新闻秘书。他19岁、大二时在校园里第一次捐血,「之后就上瘾了」,之后每次搬家一定会找住家附近的捐血站,因为县政府里面就有捐血站,所以他养成定期捐血的习惯。他说,他有过敏体质,从小打很多过敏测试针,完全不怕针头,所以不像很多人会因为害怕打针而与捐血绝缘。

贝尔曼表示,他没想过捐着捐着就100次了,他不否认「很有成就感」。贝尔曼的血型是A+ ,他除了捐给陌生人,还曾捐给罹患癌症的朋友,这些带来的满足都是言语无法描述。他说,他捐血后从未感到不适,但身体需要时间恢復,政府56天捐一次的规定,必须算得很精准才能达到一年六次,他平均一年捐四、五次。

贝尔曼捐血都会带着两个儿子,但他从来不直接要求或鼓励他们捐血,但念高中的儿子耳濡目染,某一天回家跟兴奋地跟他说,「我今天去捐血喔!」让贝尔曼与有荣焉。

贝尔曼也是器官捐赠者,他对生死很豁达,说在有生之年尽一己之力帮助他人是件幸福的事。他说,人类血液迄今没有替代品,输血仍是现今医学手术和治疗中无可替代的部分,鼓励大家若身体状况允许就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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