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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击查封人员 屋主被控5罪
18日在东湾圣拉蒙市开枪射击查封人员的一名男子,19日获证实为被查封房子的屋主。县警方已控告他五项涉嫌谋杀的重罪,法院将他的保释金订为250万元。

被告是42岁的冈尼姆(Mike Ghoneim)。警方没有说被告是否因为拒绝房子被查封而开枪,只说案子目前仍在调查中。

事件发生于18日下午2时,一名房屋经理(property manager)在两名县警陪同下,前往艾许堡街(Ashbourne Circle)3497号,准备递送屋主必须迁走的法庭通知书。被告的房子已被查封。据房地产网站Zillow的资料,该住宅市价160万元。

当时,被告正在屋内。他隔着大门向门外的人开枪,结果射中了房屋经理的腿。伤者被送到附近的医院,19日伤势稳定。县警没有公布房屋经理的姓名和工作单位。

被告开枪后留在屋内,与增援的霹雳小组对峙了四小时,最后霹雳小组投掷催泪弹,被告终于投降。

当时屋内没有其他人,警方还在调查房子是否住有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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