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谎称公民 永禁办绿卡
住布碌崙的陈小姐问﹕我今年30岁,18岁时持假护照坐飞机偷渡来美,在甘迺迪国际机场下机,偷渡前家乡福建的人要我下机前将假护照沖进马桶,但我没这样做,他们又叫我下机后向海关人员说要申请政治庇护。我一下机就被海关人员识破,双手交出假护照,又被问我是否为美国公民,我一口否认,反正任何问题我均如实作答,并向他们提出政庇申请,理由是我母亲生下我后,因中国的一胎化政策被逼绝育,从小父母对我不太喜欢,18年来我亦不喜欢在中国生活。其后我从机场被送至移民监狱,但很快被释放,不久我的政庇申请被拒,身负递解令,但我没理会,一直留在美国。后来我与公民同乡结婚,生下两名孩子,与丈夫在布碌崙经营餐馆,日前移民局突然发信要将我递解回中国,我不能留下两名十岁不到的孩子,现在应如何做呢?古奇(Edward J. Cuccia)律师答﹕陈小姐的案件重点在于她是否有意讹称自己为美国公民,陈小姐已表示在机场一口否认自己为美国公民,但同时又持有假护照,这一点将由法官定夺她是否有意欺骗美国政府。据美国法律,一旦有人讹称自己为美国公民,将永远被禁申请绿卡。建议陈小姐找律师处理其递解令案件,首先她有公民配偶,律师一般会尝试替她提交I-485表调整身分,如此步骤失败,律师会提出上诉,再被拒的话,会进一步将案件交至联邦法院审理,而关键就在于法官将决定陈小姐的诚实性。提醒所有移民,面对移民、海关,甚至任何政府官员的提问,一定要从实招认,如有半点谎言,其后又被拆穿,后果将非常严重。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