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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离婚」 担夫债 华妇求助
李太太十年前从福建移民来美,近年丈夫回到中国大陆发展,生意做得很好,但近期李太太突然得知丈夫已经在中国提出离婚,而且丈夫在申请离婚前已经私自把在大陆的财产都转移,法院还判决李太太要承担丈夫一半的债务250万人民币。

60多岁的李太太24日到美国华人餐饮业协会寻求法律援助时表示,她和丈夫是在中国结婚,移民来美后丈夫又回到大陆发展,她自己一直在美国生活,近期突然得知其丈夫在中国单方面提出离婚,中国法院也已经判决他们离婚通过,期间并没有通知李太太。

李太太指丈夫在中国的生意经营得很红火,在大陆也购置了很多房产,直到离婚后她才发现丈夫已经将他们在大陆的所有财产悄悄地转移给了他在中国的亲人,尽管她不知道被转移财产的具体数额,但她肯定是很大一笔财产。更让她觉得冤枉的是中国法院判决她必须负担丈夫在大陆债务的一半,其丈夫在大陆欠下了500万人民币的债务,法院判决要求她负担250万元。

法律博士江锦鑫表示,李太太和丈夫离婚已经是事实,如果李太太在中国有财产,财产会被变卖支付250万债务;但美国法律和中国法律不一样,李太太和其丈夫在美国的财产分配须经美国法院裁决,也不需要用美国财产支付其前夫在中国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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