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贪官满天飞 春风吹又生
两岸同文同种,相隔60几年,政经环境、社会民情多少有些差异,政府体制也不相同,但不肖官员贪污,却极为相似,始终无法根绝,令人嘆息。

如近日大陆爆出的辽宁凤城书记王国强捲款2亿人民币,举家潜逃美国。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槎桥村村委会,几名干部私分至少3亿9500万人民币。都是官不在大,只要有权,能掌握金脉,就可强吞公款,挪为己有。可怕的是小城小村干部,一贪数亿,胃口如此大,都能得逞,权大势大的中央要员,如目无法纪,有心要贪污,金额将更可观。

台湾情况也好不到那去,中央级的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仗势巧取豪夺,一开口就是数千万台币,前后索贿超过上亿。前消防署署长黄季敏则利用职权,巧立名目招标,私吞四成回扣,消防救命的车辆配备,临阵完全派不上用场,只图私利,浪费公帑罔顾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难怪激怒网民高唿「关他到死」。

贪污宛如剷不尽的癌细胞,即使投注无数药方,四方围剿,仍然春风吹又生。究其病根,大多是法制不健全,监督机制徒有其表,重视人情重于法理的社会,最易生根茁壮。尤其是华人社会「情理法」的陈旧观念,往往使得贪之人有机可乘,勐钻法律漏洞。而官员权力未予节制,更易玩法索贿,昔日「衙门八字开,无钱莫进来」虽是陈年老话,仍是贪官横行最佳写照。

虽云如此,两岸贪官东窗事发的情况却略有差异,大陆贪官往往是举家潜逃后,裸官引人疑,最终被揭底。或者是,知情民众积怨已久,难忍愤怒,群集街头抗争,纸包不住火,弊案掀上檯面。台湾则是索贿太超过,吃人不吐骨头,迫使行贿者忍无可忍,愤而转身一变为检举人,让此类贪官「一枪毙命」。或者是检调单位,接获检举进行监听蒐证,待一切证据收集齐全,再火速发动搜索,传唤到案,让贪官毫无掩灭证据的机会,手到擒来落入牢笼。

综上可知,要让贪官无所遁形,受害人检举、司法蒐证、民众抗争都是可行之道。唯有鼓励行贿者适用证人保护法,变为「污点证人」将功赎罪,才能更有效杜绝索贿图利歪风。而如能更积极地将行贿者揭弊,列为保护、甚至重赏奖励对象,让收贿者都存戒心,谨防坠入行贿者陷阱,在难以建立收贿互信基础下,私下收受红包自然会减少。

防贪看似有方法,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要牵涉到利,杀头生意总有人做,难免就有弊案;唯有建立法制,减少人治,依法施政,加强体制外监督,或能减少贪腐。但冀求弊绝风清,只能悬为理想,要完全实现并不容易。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