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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证人:李安妮死于虐待性创伤
法拉盛女婴李安妮猝死案本周进入第四周审讯,检方最后一位证人昨日完成作证。辩方两名证人今日出庭作证后,检辩双方预计于周四结辩,陪审团将展开定罪讨论。检方摇婴综合症专家证人Carole Jenny表示,李安妮的死因包含受重力撞击及剧烈摇晃,是虐待性头部创伤,否认其有「成骨不全症」的临床迹象。她承认摇婴症目前相关研究说服力仍不足,但强调新发现均支持过去研究结果。「婴儿不会说话」,她认为缺少家庭病史及证人,单凭医疗、解剖报告,无法判断李安妮之死是蓄意还是意外造成。辩方律师指该专家过去曾有误判纪录,而且长期担任检方各类摇婴案证人,立场不中立。

Jenny是布朗大学医学院小儿科教授,兼任美国摇婴综合症中心(National Center on Shaken Baby Syndrome)顾问,出版过十本研究儿童受虐的书籍,每年约接触十起摇婴案件。她指摇婴综合症包含脑部及视网膜严重出血,在儿童加护病房内致死率近二成,存活者也有后遗症。因婴儿脑部液态成分仍高,按模拟实验,在三至四秒内连续重力摇晃婴儿四、五次,可能造成唿吸停止,因缺氧导致脑死,许多受害婴儿并无外伤。 她猜测李安妮事先已有喘气、痉挛、冒汗等迹象,若不送医,会加重伤势。认为证人李东永所言,事发当晚婴儿看来苍白,不似平日活泼,唿吸有异音,符合其婴儿之前已受伤的假设。

对于李安妮右颅骨的裂痕,她驳斥李航彬婴儿意外撞击矮柜之说,并比喻从二楼坠落才会有此伤痕。以其伤势判断,她认为其头部至少曾受两次撞击,导致其不对称的脑血肿;视网膜出血则是受摇晃症状。至于法拉盛医院眼科医生曾诊断,其视网膜出血可能是心肺復甦术施力不当造成。她认为除非胸部被汽车辗过,不会产生如此多层面的出血,但承认有上百种原因可能造成视网膜出血。

对于辩方质疑,若李安妮被抓着摇晃,为何手臂、胸部、腰部、肋骨、肩部皆无外伤,颈部也无骨折。她表示摇晃并非都会留下抓痕,颈伤也非摇婴症的一部分,可能只是轻伤,当时未被查出。而且婴儿颈部关节有弹性,移位后会立即復位,如车祸中常见婴儿颈骨正常,但神经已受伤瘫痪。

辩方猜测李安妮死于心脏病,Jenny指其三天住院期间心跳正常,认为是脑血肿造成血液无法上传,而非因心跳停止,导致脑部缺氧。对于医院未及时进行核磁共振等检查,她认为婴儿病情不稳,在过程中随时可能死亡,非院方失责。根据法医的李安妮眼球解剖照,她承认或因蓝色背景反射,其眼白带有成骨不全症患者常见的蓝色,也承认患者因跌倒,颅骨可能产生小裂痕,以及少量出血,但不足以解释脑血肿及视网膜出血。她强调X光显示其骨骼成长正常,是完全正常的婴儿。基因检测李安妮有成骨不全症相关基因突变,但她指基因不一定成病,带有相同基因的李航彬平安成长,就是最好例子。

检方同日传唤皇后区凶杀组探员David Moser,他曾两度透过翻译询问李航彬事发经过。依李航彬签名的口供,事发当天李安妮吃了多次奶,睡眠正常,会玩会笑,次日凌晨近1时,李安妮突然大哭,李英餵她吃奶时,只见她用力咳嗽两次,便停止唿吸。李航彬说自己接过孩子时,紧张得几乎让孩子摔到地上,还不小心让孩子的头撞到床边的矮柜。接着帮孩子做心肺復甦时,他怀疑自己在胸部施压时可能用力过度。李航彬当时强调「我们没摇晃孩子,女儿比我们的性命更重要」。探员承认口供的提问「你有让孩子的头受撞击(strike)?」是自己先入为主选择用字,他不清楚撞击力道的强弱。辩方认为应是不同的撞击(bump)。

辩方证人周美珍作证表示,作为房客,李航彬夫妇每月准时交租。李英坐月子时,李航彬每天负责煮三餐。事发当晚见女婴无意识,她建议李航彬先压女婴人中,心肺復甦术过程中,见女婴吐出奶块。她回忆李安妮是个安静的婴儿。这点恰巧与Jenny的理论相左。其理论为,摇婴行为的触发点,通常是婴儿永无止尽的哭闹,让父母失去耐心。周美珍今日将继续作证,辩方将传唤病理专家对李安妮死因提供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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