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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欺」7万多件 小心「不美妙」陷阱
4日至10日是全美第14年度「全国消费者保护周」(National Consumer Protection Week),有鑑于诈欺案件层出不穷,美东区联邦交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Northeast Region,以下称FTC)率领其他七个和消费者保护相关市级、民间机构主管于6日召开记者会,匯报当前诈欺案件的严重程度,以及民众遇到诈欺案件时的申诉管道。其中商业诈欺和教育诈欺是民众较不熟悉的诈欺形式。

FTC美东区主任Leonard Gordon表示,2011年纽约州消费者纠纷投诉案共9万3043件,其中投诉诈欺案多达7万5163件、投诉身分盗窃案有1万7880件。诈欺案中,以帐款催收名义进行诈欺案件为最大宗,占所有诈欺案11%,其次是利用邮购型录诈欺的案件,达7%,再来是金融机构的诈欺案,达6%。身分盗窃案则以社安卡、医疗保健卡号被盗为最大宗,多达23%,其次才是信用卡盗窃,达20%。

Gordon表示50%的诈欺案件都要求受害者利用银行匯款方式缴交预付费用,越来越多诈欺案以冒充者的角色取得受害者信任后进行诈欺,这些人的途径包括以电话告知你中了国外的乐透、或是提供某些优惠但要求以匯款方式缴交预付费用;冒充政府机构如联邦调查局、国税局等,再由各种名目要求匯款;冒充家人表示人在医院或是需要修车,要你匯款。这些冒充者共同特点在掌握受害者的心理状况,争取受害者在查清事实前将款项匯出。 Gordon特别提醒大家,若是遇到诈欺,可以拨打(877)382-4357专线,FTC 会有专人协助处理。

商业信誉局(Better Business Bureau,BBB)总裁Claire Rosenzweig则向大家说明普遍存在的商业诈欺。去年商业信誉局接到的商业投诉案共有6万3000件,其中以投诉金融机构以及保险公司的案件最多、其次是投诉出版、有线媒体公司,再来是投诉零售商。Rosenzweig表示,投诉金融机构的案件中以投诉银行超收信用卡帐单、更改利率等,投诉有线媒体或出版公司的案件通常是消费者在取消订阅后,仍然持续接到帐单而引发的纠纷。Rosenzweig也提醒大家,近年来常见律师楼诈欺案件,律师楼以保证打赢官司为前提要求消费者预付费用某些费用,或是律师楼启用无执照律师充当客户的法律代理人。Rosenzweig表示,消费者在寻求法律协助时一定要找信誉良好的律师,且要确定该律师是执照律师,将来发生纠纷才能佔的住脚增取权益。

纽约市消费者事务局(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局长明玆(Jonathan Minitz)则表示,2011年该局受理的诈欺案件中,以营利性学校诈欺为最大宗。Minitz表示,这类型的诈欺通常以承诺学生美好的蓝图,表示学生在该校就读后将获得实习机会,以及工作协助。但这些营利性学校发出的学位皆不被官方承认,甚至在学生就读几年后学校遭政府强制关闭。明玆举例在布碌崙的青年Garvin就投入2万5000元到一所私立学校学习视觉传达设计,最后发现他的学历不被官方承认,还好在消费者事务局辅导协助下,他重新贷款回纽约市立大学进修。明玆指出全市有500个此类型营利性学校,不是所有的营利性学校都具有授权合法学位的资格,民众千万不要被夸大不实的招生广告矇骗。

Gordon最后提醒大家,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所有看来不切实际的优惠,都有可能是诈欺的陷阱,除了有法律机制保护消费者外,消费者仍得自行先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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