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男犯重罪 绿卡恐不保
住在布碌崙的王女士问:我看到报纸说,纽约州法院有一个裁决,法官要在非公民认罪之前,警告会有遭递解的可能性。我老公几个月前喝醉酒用酒瓶打破人家的头,快要再出庭了,我和老公都是拿绿卡的,没有因为这个案子请律师,以为他每次都上庭就好,现在看了这篇报导很担心会对他有什么影响,能不能给我们一些建议?杨伟麟律师答:州上诉法院的这个裁决比你想像中要复杂多,它要求刑事法院的法官在非公民对所犯的重罪认罪前,要警告对方有遭递解的可能性。而认罪的意思就是被告接受认罪协议,法官或陪审团不必继续审理案件。这个裁决的意义在于在这之前,根据2010年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辩方律师要给当事人同样的警告,而现在的裁决是要求刑事法官也这样做。如果在非公民对重罪认罪前,法官没有这样做,被告之后是可以要求重开案件,说当时认罪不是自愿的,并有机会撤回原本的认罪,将案件送回法院审理。州上诉法院有这个裁决,是因为在纽约州及外州,有太多非公民对重罪认罪后,很快进入联邦海关及执法局(ICE)的自动递解程序。我在上面强调「重罪」是不想你或其他读者被这个裁决误导,目前它只适用于州的重罪,我相信有一天裁决将扩大至州的轻罪,但事实上,有很多非公民犯轻罪被定罪,也会被递解。而ICE几乎是一定会介入重罪案件的,轻罪就算不被递解,也可能导致持绿卡的永久性居民不合资格成为公民。我在华人社区当刑事律师,最常遇到三类案件:一、男性对妻子或女友施以家庭暴力﹔二、女性没持牌从事按摩或卖淫而被捕﹔三、年轻人因贩毒或藏有少量毒品(通常是K他命)而被捕。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常跟我说,他们以为案件没什么大不了,或听其他人说他们犯的罪在纽约州属于轻罪。他们不知道的是,虽然这三种犯罪在纽约州刑事法下一般会被控轻罪,但因为涉及道德范畴,在联邦移民法下,只要是这些轻罪被定罪都会导致递解。你丈夫犯的是二级攻击罪,是重罪,怎样做绿卡都是不能保住的了,刑期也不能避免,现在只能请律师研究案件的每一步,尽量减少刑期,你们也要对案件认真处理。(记者罗慧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