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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说明会 吁详填「中间人」表格
随着选举脚步将近,亚美选民联盟(Asian-American Federation)30日与纽约市选举财务委员会(New York City Campaign Finance Board)合作举办政治捐款说明会。选举财务委员会候选人服务部主任Dan Cho再度提醒,为候选人募款的「中间人」(intermediary),都必需填写「中间人表格,如实登记每个捐款者的捐款数和个人讯息,向竞选财务委员会申报,否则会违反捐款规定。

说明会中介绍,许多人不能担任「中间人」角色,包括参选人本人、竞选财务(treasurer)、竞选团队的全职工作人员,参选人的配偶、孩子、兄弟等亲属,专业筹款代理都不能算「中间人」。此外在进行各项筹款活动时必须了解什么时候该申报自己为「中间人」,什么时候则可以不用。原则上不用申报的情况为民众在其住家举办筹款派对(House Party),派对总支出费用要小于500元,且派对参加者没有个人拿出大于500元的捐款,即可不用申报,派对总支出费用不用列入实质服务捐献。

另外,所有捐款个人或单位在捐款时都必须填写「捐款卡」(Contribution Card),卡上需具明捐款人名字、捐款给谁、以何种方式捐款、捐款人的地址以及捐款人的职业(50元以下捐款不需填写职业),最后有捐款者的签名以及捐款日期。捐款卡依候选人的竞选团队设计有不同的形式,捐款卡可以各种语言写成,有效的捐款卡上要印有「我明白,根据州法律的规定我应以自己的名义用自己的资金捐款。我在此确认,这笔捐款来自我的个人资金,不要求以任何方式偿还,而且也不是贷款」。(I understand that State law requires that a contribution be in my name and be from my own funds. I hereby affirm that this contribution is being made from my personal funds, is not being reimbursed in any manner, and is not being made as loan.)

Cho提醒大家,在「捐款卡」上的签名要以本人签署各项政府文件的签名才为有效,如果本人在签署驾照时以非英文签署,那么在「捐款卡」上的非英文签署即有效,但是Cho建议大家还是以英文签名。Cho最后提醒有意捐款的民众必须了解捐款的合法管道,以免误触法网以及间接造成候选人钻法律漏洞。更多详细资讯可查询网站www.nyccfb.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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