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周玲玲控教局 法官驳回
曼哈坦华埠双文学校三位学生家长和前校长熊周玲玲控告教育局及其他三位家长恐吓案,11日纽约南区联邦法院针对三个动议作出了决定。熊周玲玲提出的教育局对她进行恐吓、违反人权、违反宪法、名誉毁谤、个人名誉和精神损失的指控,均被法院驳回。审前听证将于本月25日在联邦南区法院举行。
判决书中写明,动议撤销的理由是熊周玲玲没有足够的理由证明被告们剥夺了其宪法赋予的权利,因为她既没有减少收入,也没有导致退休或辞职,她现在仍然有工作、有收入。因为熊周玲玲没有足够证明,所以她控告教育局责任的诉状也被撤销。
判决中还写道,熊周玲玲引用教育总监沃科特(Dennis Walcott)2011年7月6日发给双文学校家长学生的电邮作为证物,是不足取的,因为电邮中的描述与事实不符。而熊周玲玲引用两位被告家长被「纽约时报」採访的话,也是不可取的,因为两人在发表意见时并不知道是被採访。而熊周玲玲引用的第三件证物是在第一学区教育理事会上的传单,法院认为该传单并不是被告所发,也不能作为证物。
此案被告的是教育局和沃科特、特别调查办公室调查员Jamel Boyer和Ajaiyeoba Tejumade三位官员,以及Lynn Berat、普瑞莫斯(Edward Primus)和已经过世的Saultan Baptise三位家长。原告是三位学生家长以及后来加入的熊周玲玲。原告认为被告「歧视」熊周玲玲等双文学校亚裔老师、学生和家长,剥夺了他们的平等人权和宪法赋予的权利。熊周玲玲作为后来加入的原告,以她被教育局强行调查和解雇的经历,提出被告侵犯了她的人权,精神和名誉受到毁坏。
提出的动议有三个,一是被告家长之一Lynn Berat要求法院撤销原告家长和熊周玲玲对她的指控;二是教育局官员们要求法院撤销熊周玲玲修改过的诉状;三是原告家长们联合动议,要求只公开他们的「名」,以及「姓」的第一个字母。
法院裁定,原告家长们和熊周玲玲对Lynn Berat的指控撤销;熊周玲玲对教育局官员们的指控也撤销;同意原告家长们只公开他们的「名」,以及「姓」的第一个字母。
判决书中写明,动议撤销的理由是熊周玲玲没有足够的理由证明被告们剥夺了其宪法赋予的权利,因为她既没有减少收入,也没有导致退休或辞职,她现在仍然有工作、有收入。因为熊周玲玲没有足够证明,所以她控告教育局责任的诉状也被撤销。
判决中还写道,熊周玲玲引用教育总监沃科特(Dennis Walcott)2011年7月6日发给双文学校家长学生的电邮作为证物,是不足取的,因为电邮中的描述与事实不符。而熊周玲玲引用两位被告家长被「纽约时报」採访的话,也是不可取的,因为两人在发表意见时并不知道是被採访。而熊周玲玲引用的第三件证物是在第一学区教育理事会上的传单,法院认为该传单并不是被告所发,也不能作为证物。
此案被告的是教育局和沃科特、特别调查办公室调查员Jamel Boyer和Ajaiyeoba Tejumade三位官员,以及Lynn Berat、普瑞莫斯(Edward Primus)和已经过世的Saultan Baptise三位家长。原告是三位学生家长以及后来加入的熊周玲玲。原告认为被告「歧视」熊周玲玲等双文学校亚裔老师、学生和家长,剥夺了他们的平等人权和宪法赋予的权利。熊周玲玲作为后来加入的原告,以她被教育局强行调查和解雇的经历,提出被告侵犯了她的人权,精神和名誉受到毁坏。
提出的动议有三个,一是被告家长之一Lynn Berat要求法院撤销原告家长和熊周玲玲对她的指控;二是教育局官员们要求法院撤销熊周玲玲修改过的诉状;三是原告家长们联合动议,要求只公开他们的「名」,以及「姓」的第一个字母。
法院裁定,原告家长们和熊周玲玲对Lynn Berat的指控撤销;熊周玲玲对教育局官员们的指控也撤销;同意原告家长们只公开他们的「名」,以及「姓」的第一个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