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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高价转租 违法
陈女士从二房东处以每月700元的价格租住在曼哈坦华埠加萨林街(Catherine St.)的一处公寓,已经在此处居住近十年,近期房东逼她搬走并将其和二房东告上法庭。让陈女士惊讶的是,法官宣布二房东以高于原租金约200元的价格转租属于违法行为,另外只要陈女士能提供交房租的纪录,即可由本人承租下该公寓,不需要搬走。

陈女士表示,她租住在此处已经有近十年了,她从二房东处转租该公寓,二房东在外地开餐馆,一直都没有居住在该公寓。她每个月都用现金交房租,法官宣判后才知道如果有收据或纪录便可不用搬走。然而二房东从来都没有给她收据,因此无法提供任何证据。现在房东赔偿她1万元,让她搬走。

法学博士江锦鑫表示,租住的房子以高于原租金的价格转租属于违法,他并提醒房客在交房租时应索取收据,中英文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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