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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 陈奕泉8月判刑
罗斯密前市长陈奕泉(John Tran)20日在联邦法庭上承认受贿的指控。8月6日宣判,他将面临最高十年监禁及25万元罚款。

现年36岁的陈奕泉于2005年在罗斯密市政府认识一名开发商,并在2005至2006年间接受7000元贿款。开发商的合伙也于2007年给了陈奕泉3200元现金,两年总计受贿逾万元。

在20日的法庭审判中,陈奕泉承认受贿,不过该受贿数额高于之前陈被起诉时的1万元,实际从开发商那里受贿3万8000元,他同意将这笔钱归还开发商。

检察官Adre Birotte Jr.表示,作为一个城市的最高决策者,陈辜负民众的信任。

FBI洛杉矶地区副主管Steve Martinez说,陈奕泉利用职位的便利收取贿赂。FBI会竭力调查民选官员的不法行为,有任何举报,可联繫电话:310-477-6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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