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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男纵火烧路树 重罪拘押
在美国,常有人因虐待动物或家暴被捕,因焚树被捕则较少听闻。蒙市39岁华裔男子乔海梁(Hai Liang Qiao,音译)2日因纵火焚毁市区树木,被警方以纵火重罪拘押。

焚树地点位于丁胖子广场以东林肯街北段100号街区,案发时,乔海梁正将座车停靠路边,「欣赏」树木着火的情景,被蒙市消防局探员Harper当场逮捕,幸无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乔海梁因违反加州刑法第451条,以纵火重罪关押在蒙市警局监狱,保释金2万元。被焚树木在林肯街西侧行人道上,原本灰白色的树干有一小半已被烧得漆黑,令过往行人诧异侧目。

警方指出,近年来市区内接连有十多起作案手法类似的焚树案,而且乔所开的车与此前报案纪录中对作案车辆的描述基本吻合,目前警消部门正在调查乔是否与其他纵火案有关。

蒙市警局探员Carrie Mazelin确认,乔海梁是蒙市居民,但尚不清楚他是否仍为中国公民,也不知乔是否有精神方面病症,市府消防局仍在统计被烧毁树木的数量。

乔海梁定于6日在阿罕布拉高等法院聆讯。

律师邓洪指出,目前警方系统已与联邦移民系统连线,如移民局认为嫌犯有逃庭可能,有权要求嫌犯不准保释。纵火重罪如成立,案犯可获刑三至五年监禁,如果还未归化入籍,刑期届满后更可能面临递解。

消防局并非执法机构,但邓洪指出,消防局下辖的执法调查员与警察一样可行使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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