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提招牌英文标示规定
纽约邮报30日报导指出,州参议员艾维乐(Tony Avella)日前在州议会提案,要求纽约市的商家如果使用少数族裔文字标示,就必要有同样大小的英文标示。但这个提案只不过是新瓶装旧酒,早在艾维乐担任市议员的时候,他就提出了类似的法案,未能获得通过。而由市议员顾雅明和豪乐阮(Dan Halloran)去年在市议会提出的招牌至少要有60%的面积以英文标示的提案至今也没有明显的进展。所以艾维乐这项提案最后的命运还很难说。
根据这项提案,商家如果不执行这一规定的话,将会被处以250元至5000元的罚款。
艾维乐承认,提出这项提案在政治上是一种冒险,因为纽约有说多种语言的移民,这一问题相当的敏感。事实上,已经有人批评这一英文要求违反了民众言论自由的权利,并且歧视新移民。但艾维乐认为,为了安全起见,必须要做这件事。因为英文是美国最通用的语言,通过实施英文标示的要求,使得消防员以及其他的紧急事故处理人员可以了解自己所处的地方,更快速地抵达现场。
而艾维乐此举也是回应一些地方居民的投诉。东北法拉盛公民组织主席Peter Brancazio表示,如果一个商店只有少数族裔语言的标示而没有英文标示,就等于在说明不欢迎说英文的顾客。但是在纽约,商家必须跟各种各样的的人打交道,融入到更大的社区中去,所以有英文标示是必须的。
根据这项提案,商家如果不执行这一规定的话,将会被处以250元至5000元的罚款。
艾维乐承认,提出这项提案在政治上是一种冒险,因为纽约有说多种语言的移民,这一问题相当的敏感。事实上,已经有人批评这一英文要求违反了民众言论自由的权利,并且歧视新移民。但艾维乐认为,为了安全起见,必须要做这件事。因为英文是美国最通用的语言,通过实施英文标示的要求,使得消防员以及其他的紧急事故处理人员可以了解自己所处的地方,更快速地抵达现场。
而艾维乐此举也是回应一些地方居民的投诉。东北法拉盛公民组织主席Peter Brancazio表示,如果一个商店只有少数族裔语言的标示而没有英文标示,就等于在说明不欢迎说英文的顾客。但是在纽约,商家必须跟各种各样的的人打交道,融入到更大的社区中去,所以有英文标示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