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局允退华埠BID业主40万
华埠商改区(BID)内多位业主上个月在亚美法律援助处(AALDEF)协助下,向商改区和纽约市财政局发信,投诉财政局不合理收取商改区费用。亚美法律援助处律师李伯瑟尼(Bethany Li)10日表示,财政局日前已证实超收,将退还商改区业主将近40万元费用。
亚美法律援助处和多位商改区内业主上月召开记者会表示,财政局向华埠商改区业主发出2012财政年度税单中,增加商改区费用的项目,且未具体列出费用徵收计算日期。当时李伯瑟尼表示,财政局的做法非常不合理,因为华埠商改区今年1月31日才在市议会正式立法通过,但业主们收到的税单上商改区费用徵收日期显然从2011年7月计算到2012年6月。业主们当时即提出要求财政局做出回应,否则要提告。
商改区内业主的投诉在3月30日得到市府单位的回应。法援处表示,负责督导全市商业改进区的小商业服务局(Department of Small Business Services)承认超收华埠业主的商改区费用,表示商改区费用徵收应该从今年2月1日开始计算,承诺将退钱给已交款的业主,不会对尚未缴交费用的业主们课缓罚金。李伯瑟尼表示,据悉财政局将会在未来几周对华埠商改区业者发出中英文通知信,解释商改区费用的徵收日期,并说明超收后的处理程序。
尽管这场乌龙事件看似圆满落幕,10日还是有不少华埠商改区业主认为该事件「彻底打击业主对商改区的信任」。勿街19号业主李卓勋就指出,这个乌龙事件说明了「市府根本没有对纳税人的钱负起监督责任」,他说:「当初华埠商改区在市议会立法通过时,市议员陈倩雯曾承诺会做到监督商改区运作一责,我个人对她感到非常失望」。在华埠拥有九项物业的律师方国贤则表示,「我质疑的是商改区到底有没有利用纳税人的钱在做事情,因为就我所知,市府将我们缴交的商改区费用补贴给华埠共同发展机构(CPLDC)」。
陈倩雯稍后对业主的抱怨发表声明,指出市小商业服务局和财政局目前已经正视区内业主的问题,也对此做出回应。她本身和包括市长在内的其他民选官员,依据商改区的规章都是商改区董事会成员,她会支持商改区为华埠社区做出的努力。
而华埠共同发展机构行政总监陈作舟则表示,目前商改区属于成立过度阶段,因此很多实际运作的业务由华埠共同发展机构负责执行。市府补贴华埠共同发展机构的经费也不流私,这些经费支持华埠共同发展机构代商改区执行清洁华埠等业务,且这些业务在今年以及去年都持续执行。将来华埠共同发展机构和商改区会配合协调,共同打造华埠更好的未来。
亚美法律援助处和多位商改区内业主上月召开记者会表示,财政局向华埠商改区业主发出2012财政年度税单中,增加商改区费用的项目,且未具体列出费用徵收计算日期。当时李伯瑟尼表示,财政局的做法非常不合理,因为华埠商改区今年1月31日才在市议会正式立法通过,但业主们收到的税单上商改区费用徵收日期显然从2011年7月计算到2012年6月。业主们当时即提出要求财政局做出回应,否则要提告。
商改区内业主的投诉在3月30日得到市府单位的回应。法援处表示,负责督导全市商业改进区的小商业服务局(Department of Small Business Services)承认超收华埠业主的商改区费用,表示商改区费用徵收应该从今年2月1日开始计算,承诺将退钱给已交款的业主,不会对尚未缴交费用的业主们课缓罚金。李伯瑟尼表示,据悉财政局将会在未来几周对华埠商改区业者发出中英文通知信,解释商改区费用的徵收日期,并说明超收后的处理程序。
尽管这场乌龙事件看似圆满落幕,10日还是有不少华埠商改区业主认为该事件「彻底打击业主对商改区的信任」。勿街19号业主李卓勋就指出,这个乌龙事件说明了「市府根本没有对纳税人的钱负起监督责任」,他说:「当初华埠商改区在市议会立法通过时,市议员陈倩雯曾承诺会做到监督商改区运作一责,我个人对她感到非常失望」。在华埠拥有九项物业的律师方国贤则表示,「我质疑的是商改区到底有没有利用纳税人的钱在做事情,因为就我所知,市府将我们缴交的商改区费用补贴给华埠共同发展机构(CPLDC)」。
陈倩雯稍后对业主的抱怨发表声明,指出市小商业服务局和财政局目前已经正视区内业主的问题,也对此做出回应。她本身和包括市长在内的其他民选官员,依据商改区的规章都是商改区董事会成员,她会支持商改区为华埠社区做出的努力。
而华埠共同发展机构行政总监陈作舟则表示,目前商改区属于成立过度阶段,因此很多实际运作的业务由华埠共同发展机构负责执行。市府补贴华埠共同发展机构的经费也不流私,这些经费支持华埠共同发展机构代商改区执行清洁华埠等业务,且这些业务在今年以及去年都持续执行。将来华埠共同发展机构和商改区会配合协调,共同打造华埠更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