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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贝卡 该竞选连任吗?
洛杉矶县警察局(LASD)局长李贝卡(Leroy D. Baca)日前接受洛杉矶时报专访时,公开对洛县监狱囚犯遭到一连串不人道待遇与员警失职事件「认错」,并称属下报喜不报忧,让他被蒙在鼓里。

虽然美国民权自由联盟(ACLU)要求李贝卡下台,他若知错能改总是好事,在剩下两年多的任期内能有所作为。但接下来无可迴避的问题是:李贝卡是否该继续竞选连任?

不少新移民可能不清楚,美国的县警局(Sheriff's Department)与一般的城市警局不一样,县警局长是任期四年的民选官员,必须经过选票的洗礼才能上任。

洛县警局是全美规模最大的县级警局,洛县有42个自治城市、130个县属地社区、大都会捷运系统与社区学院系统,都由县警局负责维护治安,辖区内人口达400万,再加上管理庞大的监狱与看守所系统、法院警卫任务,属下有9000多名员警与9000多名文职人员,每年预算高达24亿元,局长位高权重。

虽说是民选官员,但从1959年至今,52年来洛县警局只有三任局长。原因之一是局长没有任期限制,同时「外来者」很难与现任局长竞争,而局内属下挑战局长也会形成尴尬局面,因此洛县选民过去倾向选择熟悉的名字担任局长。

李贝卡在1998年首度当选局长,说起来还是个「意外」。当时竞选连任的局长布洛克(Sherman Block),在投票前五天病故,以属下身分挑战参选的李贝卡,才有机会登上局长宝座。

布洛克是位传奇人物,当时74岁的他,已任局长16年,尽管曾两度罹患癌症,而且每周必须洗肾数次,他还是决定竞选连任,每次主持记者会时仍是神采奕奕,谈话有条有理,选前还曾接受世界日报的书面专访。

甚得民望的他,当时一般预期会顺利连任。不料他选前跌倒陷入昏迷,在脑部手术后不治。结果这场「死人参选」,布洛克仍获得三分之一的选票。

1942年出生的李贝卡,在2014年任期届满时为72岁,他将与当年的布洛克面临同样的抉择。

如果李贝卡决定竞选连任,等于承诺选民,在他76岁之前仍能对洛县的治安与狱政全力投入,持续领导各项改革,并以任内的成绩单争取选民支持。

如果他不打算连任,仍有责任在任期结束前,改正所有弊病,并为继任者打好接手的基础。

现在决定是否竞选连任,的确太早了些。但李贝卡与有意接长洛县警局的人士,应该可以开始认真思考这个无可迴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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