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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带病投保 联邦接管半年
「可负担健保法」(Affordable Health Care Act)2014年生效前,加州1万7000名因重病在身只能买到州政府保险的民众,从7月1日起将改由联邦政府承保。

这些病人因为得了癌症或心脏病,根本买不到健保,必须由州政府出面给他们提供健保。全美国有18州开办这种健保,有10万人参加。联邦政府出50亿元给18州花用。由于开销高于预期,50亿元已快花光。加州法律规定,加州不会出一毛钱补贴这项计画。

由于「可负担健保法」规定,健保公司不得拒收「带病投保」(pre-existing condition),因此这些病人2014年后都可买到健保。不过在新法生效前,联邦政府已答应从7月1日起接管,使他们的健保不致中断。

目前加州提供给这些病人的计画称为「加州带病投保计画」(California Pre-Existing Condition Insurance Plan),由加州「风险健保局」(Managed Risk Medical Insurance Board)主管。该局表示,7月1日以后,该计画将由联邦「医疗保险救济中心」(Centers for Medicare & Medicaid Services)接手。对计画保户而言,比较明显改变将是每年网路内自付额(in-network deductible)从1500元提高为2000元,其他门诊和体检规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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