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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道属邻居 华人买屋吃大亏
一对华裔夫妇不久前在布碌崙购买了一栋两家庭独立屋,但在过户后才得知通往屋后车位的车道产权属于邻居所有,而且车位为违规建造,遂意识到被地产经纪、原屋主和律师共同欺骗。被邻居拒绝驾车出入车道的这对夫妇,8日到美国福建同乡会求助。

潘姓夫妇表示,他们经一位乡亲推荐的地产经纪介绍,看中了布碌崙Bay 25街的一栋两家庭房屋,后院的水泥地被房东和经纪介绍为停车位,入住后即可使用,房子以73.5万元的价格,于6月16日成交,整个买卖过程有律师把关。

在搬迁进入新家后,潘姓夫妇被车道一侧的华裔邻居告知,车道的产权属于邻居,潘家仅在房屋装修运送材料等特殊情况下才能使用车道,平时不可以使用车道到后院泊车,邻居还拒绝拆除潘家车位院线的栅栏,强调车道所有权属于自家。

潘姓夫妇委託律师查询房屋入伙纸(COO),结果发现后院的车位原为游泳池,后来被原屋主改建为水泥地,违规用作车位。车道所在的两栋房屋之间的宽8呎的通道(Easement),产权属于邻居,用于採光、通气,装修时的出入通道。

花大钱买了房屋,车道却被拒绝使用,使后院的停车位形同虚设,潘姓夫妇十分无奈和恼火,责怪地产经纪和原屋主当初隐瞒,也不满律师未尽到责任。他们听说,邻居之所以拒绝允许潘家将通道用作车道,是因为依照纽约市法律,该车道被邻居连续使用超过十年后,就会被视为所有者认同车道的用途,而不再只是限制使用的通道。

福建同乡会法律顾问戴禺表示,近几年来房屋市场不景气,不排除有的地产经纪为求房屋买卖尽快成交,故意向买家隐瞒房屋的缺陷。他建议潘姓夫妇以协商方式,恳请邻居允许共用车道;或是租赁等方式,争取获得邻居同意,取得车道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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