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申请U签证 须执法部门认证
●包先生问:我偷渡来美后,在康州一家中餐馆做了八年外卖郎,一直没有合法身分,之前被打劫了三次,日前再次在送外卖时被打,因此受伤住院,上次被人打劫受伤住了一天院。之前三次被打劫,嫌犯都逃之夭夭,最后案子也就不了了之。这次我眼睛、鼻樑及颈部多处受伤,医生还说有轻微的脑震盪。听说受害者可以申请U签证,请问需要哪些条件?凯瑞毕捷(Kerry W. Bretz)律师答:U签证的签发对象是犯罪受害人,即某些刑事犯罪的非公民受害人可以申请非移民的U签证。该签证专门为刑事犯罪中受到严重伤害的受害人提供临时身分,最多有效期可长达四年。该受害人必须愿意协助执法当局或政府官员进行刑事调查或对嫌犯提出检控。未经美国边防检查的偷渡入境者,被判驱逐出境者,有刑事行为纪录者,也可能通过申请豁免而获得U签证。申请非移民的U签证,首先受害人必须取得联邦、州或地方执法部门的认证,表明该申请人曾经是犯罪活动或者是违法行为的受害人。这些犯罪行为包括:拐骗、非礼、勒索、家庭暴力、敲诈、攻击、强迫劳役、绑架、非法扣押以及其他相关犯罪。许多U签证的申请者曾经是攻击或抢劫的受害人。许多华人曾经在送外卖的途中或者在中餐馆遭遇抢劫。也有申请者在偷渡钱款两清前被蛇头非法拘押,甚至被逼参与走私,下海为娼,这些犯罪活动可能交叉成多种组合。U签证受害人须符合以下标准:一、申请人必须在刑事犯罪中遭受身体上和情感上的剧烈伤害;二、申请人拥有刑事犯罪的相关信息,有助于警方或检方立案起诉;三、申请人曾经或正在协助当局对犯罪行为调查取证或立案起诉,将来有可能亦可。不仅犯罪受害人可以申请U签证,其家人也可以同时申请U签证受益人。如果主申请人不到21岁,其配偶、子女和不到18岁的兄弟姐妹(以提交I-918表格的时间计算年龄)也可以申请U签证受益人,如果主申请者21岁以下且未婚,其父母也可以申请。如果主申请人超过21岁,其配偶和21岁以下的子女均可以申请受益人身分。在U签证审理期间或者批准之后离境旅行均为不智之举。U签证批准并在美国实际居留三年后,此人可以申请绿卡。(记者王艾香整理)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