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租公寓当旅馆用 金山要查禁
旧金山报导
由旧金山市议会议长邱信福提出的「禁止出租公寓旅馆化」法令,于1日获得市议会土地利用委员会无异议通过,将在16日送交市议会表决。
该法令将于旧有法令上,明确规定四个单位或以上的出租公寓,不得由企业租用做为雇员旅馆,同时给予市府建筑稽查部门举行公听会的权力,听取民众投诉,稽查不法行为。
旧金山于1981年立法,规定四个或以上单位住宅公寓,不能做为短期旅馆或短期租屋,租客必须签下30日的租约。但因法令在查证上有所困难,因此不少企业及物业公司钻法律漏洞,由企业签下超过30日的长期租赁合约,提供给往来的雇员或客人居住,把出租公寓「旅馆化」。
邱信福强调,新法令将给予市府执法所需的工具,包括加强查缉,并允许市府人员、长期住客或提倡住屋权利的非牟利机构向市府相关单位举报。若确定不法行为属实,业主可按其违规天数被处罚款,情节严重者更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此外市府建筑稽查部门有权举行公听会,评估住户投诉,并转介住户至非谋利住屋机构,取得法律咨询。邱信福提到,金山无法承受失去更多住屋,尤其是许多家庭为了租屋挣扎不已的时刻,这个法令将明确限制住宅公寓成为大企业的私人旅馆,保障金山住客权益。
由旧金山市议会议长邱信福提出的「禁止出租公寓旅馆化」法令,于1日获得市议会土地利用委员会无异议通过,将在16日送交市议会表决。
该法令将于旧有法令上,明确规定四个单位或以上的出租公寓,不得由企业租用做为雇员旅馆,同时给予市府建筑稽查部门举行公听会的权力,听取民众投诉,稽查不法行为。
旧金山于1981年立法,规定四个或以上单位住宅公寓,不能做为短期旅馆或短期租屋,租客必须签下30日的租约。但因法令在查证上有所困难,因此不少企业及物业公司钻法律漏洞,由企业签下超过30日的长期租赁合约,提供给往来的雇员或客人居住,把出租公寓「旅馆化」。
邱信福强调,新法令将给予市府执法所需的工具,包括加强查缉,并允许市府人员、长期住客或提倡住屋权利的非牟利机构向市府相关单位举报。若确定不法行为属实,业主可按其违规天数被处罚款,情节严重者更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此外市府建筑稽查部门有权举行公听会,评估住户投诉,并转介住户至非谋利住屋机构,取得法律咨询。邱信福提到,金山无法承受失去更多住屋,尤其是许多家庭为了租屋挣扎不已的时刻,这个法令将明确限制住宅公寓成为大企业的私人旅馆,保障金山住客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