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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红灯摄影案 签了
在9月30日限期前,布朗州长签署了一项管制加州县市安装红灯摄影机的法案,这项法案澄清了目前的红灯摄影机法律,也让驾驶人比以前易于挑战红灯罚单。

州长签署的是SB1303号法案,法案的提案人是南湾州参议员史密提恩(Joe Simitian)。

这项法案规定,加州县市地方政府不得为增加收入而安装红灯摄影机,而是要为路人和驾驶人的安全而安装。

另外,法案又规定,县市政府应在路口前,设立指示牌,让驾驶人知道,红灯摄影机正在使用。

还有,县市政府必须设立程序,让那些对接到罚单的驾驶人,更易于提出对罚单的挑战,以便让驾驶人有机会推翻那些不公平地发出的罚单。

SB1303号法案,因为圣荷西一名女驾驶人而引起。她接到圣荷西一张闯红灯的罚单,指她在南加州闯红灯,并且驾驶一辆休旅车,但是她既没有在南加州开车,也没有开过那辆休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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